機關地址
503彰化縣花壇鄉南口村中山路2段182號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3彰化縣花壇鄉南口村中山路2段18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花壇郵政第49號信箱或花壇鄉南口村中山路2段182號2樓行政室或電子投標至web.pcc.gov.tw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
1、建築師事務所,或2、室內裝修業,其專業設計技術人員應領有建築師證書者。。
(二)證明文件:
1、建築師事務所:有效期內建築師開業證書、建築師證書、納稅證明、有效期內公會會員證。
2、室內裝修業:設立登記證明、有效期內室內裝修業登記許可證、建築師證書、納稅證明、有效期內公會會員證。
3、其他(請敘明):餘詳如本案招標文件等。
附加說明
一、投標文件須於105年8月18日09時0分0秒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或網站:
花壇郵政第49號信箱或花壇鄉南口村中山路2段182號2樓行政室或電子投標至web.pcc.gov.tw。採電子投標者,仍須於截止期限前,將企劃書1式8份送達(本所行政室)。
二.開標程序:
1、廠商投標文件審查時間、地點:105年08月18 日上午09時30分在本所二樓會議室公開舉行。【企劃書不作內容審查,企劃書僅做份數審查】
2、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選之對象。
3、企劃書等評選時間、地點::105年8月19日上午10時於本所2樓會議室。
4、議價:由招標機關另訂時間通知優勝廠商辦理議價。
三.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四.餘詳如招標文件等。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電話:04-7865921,傳真:04-7879467。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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