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6.47.63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陳雅芳 |
| 聯絡電話 | (04)7865921#143 |
| 機關代碼 | 3.76.47.63 |
| 單位名稱 |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社政課 |
| 機關地址 | 503彰化縣花壇鄉南口村中山路2段182號 |
| 聯絡人 | 陳雅芳 |
| 聯絡電話 | (04)7865921#143 |
| 傳真號碼 | (04)787946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106年3月1日前於本採購預算金額內,依原契約單價向得標廠商辦理增購同樣式採購標的。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2/1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503彰化縣花壇鄉南口村中山路2段182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每件新台幣300元整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5/12/22 09:00 |
| 開標時間 | 105/12/22 09:30 |
| 開標地點 |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2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1萬5,000元整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6/02/22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送達花壇郵政第49號信箱或花壇鄉公所2樓行政室或電子投標至web.pcc.gov.tw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6年1月20日前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基本資格:經政府登記有案並具履約能力之廠商。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證明文件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影本(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代表之。」)除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或所得稅法規定繳稅之證明外,依其他稅法規定繳稅之證明不得作為廠商納稅之證明。 3、■其他(由招標機關敘明):。其餘詳如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等。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開標程序: 1、廠商投標文件審查時間、地點:105年12月22日上午9時30分,於本所2樓會議室公開舉行(資格審查階段:企劃書不作內容審查,企劃書僅做份數審查;樣品僅做有無提供審查)。 2、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審之對象。 3、企劃書等評審時間、地點:105年12月22日下午15時開始在本所2樓會議室舉行評審。 4、議價:由招標機關另訂時間通知優勝廠商辦理議價。 【注意事項】 1.餘詳如招標文件等。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投標文件。 4.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應在立約機關所在地以總繳方式繳納。 5.採電子投標者,紙本服務企劃書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送達。 6.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第23-4號信箱、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花壇鄉公所政風室廉能服務信箱花壇郵政第126號、廉能電話及傳真:04-7875753。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花壇鄉中山路2段182號、04-7865921、FAX:04-7869982。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2/22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