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122201 已決標公告

106年彰化縣花壇鄉公所一般廢棄物委外轉運勞務採購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 決標日:106/01/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志崴環保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49,650
原始預算
$ 650,000
底價金額
$ 649,65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7.6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徐芳鈴
聯絡電話 (04)7865921#125
機關代碼 3.76.47.63
單位名稱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清潔隊
機關地址 503彰化縣花壇鄉南口村中山路2段182號
聯絡人 徐芳鈴
聯絡電話 (04)7865921#125
傳真號碼 (04)7879467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表現良好,得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附款,辦理次一年度(107年)後續擴充採購。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3彰化縣花壇鄉南口村中山路2段18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5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05 09:00
開標時間 106/01/05 09:3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0,00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3/0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送達本所二樓行政室、掛號郵寄花壇郵政第49號信箱或電子投標至web.pcc.gov.tw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之次日起至106 年12 月31日期間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凡廢棄物清除業者(須檢具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可參予投標。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証明文件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除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或所得稅法規定繳稅之證明外,依其他稅法規定繳稅之證明不得作為廠商納稅之證明。 3、■有效期限內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其餘詳如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投標文件須於106年01月05日9時0分0秒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或網站:花壇郵政第49號信箱或花壇鄉南口村中山路2段182號2樓行政室或電子投標至web.pcc.gov.tw。 注意事項: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無領標證明者,視為不合格標。未附於投標文件者,本所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 (三)領標電子憑據序號重複者,視為不合格標。 (四)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投標文件。 (五)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應在立約機關所在地以總繳方式繳納。 (六)廠商現場領取之招標文件內之投標文件部分使用影本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或領標證明,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七)文件上標有「○○章(印)」字眼者(如標單、投標廠商聲明書等),須蓋章,否則為不合格標。 (八)標單標價計至元,元以下不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花壇鄉中山路2段182號,電話:04-7865921,傳真:04-7879467。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05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7.6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徐芳鈴
聯絡電話
(04)7865921#125
機關代碼
3.76.47.63
單位名稱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清潔隊
機關地址
503彰化縣花壇鄉南口村中山路2段182號
聯絡人
徐芳鈴
聯絡電話
(04)7865921#125
傳真號碼
(04)7879467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表現良好,得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附款,辦理次一年度(107年)後續擴充採購。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3彰化縣花壇鄉南口村中山路2段18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5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05 09:00
開標時間
106/01/05 09:3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0,00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3/0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送達本所二樓行政室、掛號郵寄花壇郵政第49號信箱或電子投標至web.pcc.gov.tw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之次日起至106 年12 月31日期間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凡廢棄物清除業者(須檢具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可參予投標。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証明文件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除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或所得稅法規定繳稅之證明外,依其他稅法規定繳稅之證明不得作為廠商納稅之證明。 3、■有效期限內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其餘詳如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投標文件須於106年01月05日9時0分0秒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或網站:花壇郵政第49號信箱或花壇鄉南口村中山路2段182號2樓行政室或電子投標至web.pcc.gov.tw。 注意事項: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無領標證明者,視為不合格標。未附於投標文件者,本所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 (三)領標電子憑據序號重複者,視為不合格標。 (四)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投標文件。 (五)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應在立約機關所在地以總繳方式繳納。 (六)廠商現場領取之招標文件內之投標文件部分使用影本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或領標證明,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七)文件上標有「○○章(印)」字眼者(如標單、投標廠商聲明書等),須蓋章,否則為不合格標。 (八)標單標價計至元,元以下不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花壇鄉中山路2段182號,電話:04-7865921,傳真:04-7879467。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05 09: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65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65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38 案
決標方式分佈
- 廣告版位 (Google AdSense) -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