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506彰化縣福興鄉橋頭村彰鹿路7段495號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0/02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6彰化縣福興鄉橋頭村彰鹿路7段495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06年8月15日前、107年1月18日前交貨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教材代理商、幼教社、書局或出版社等相關行業,且無不良紀錄。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投標時繳交:1.公司證明文件或商業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除外)。2.廠商納稅之證明(以上納稅之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3.服務企劃書一式7份。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