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2021 已決標公告

彰化縣伸港、線西兩鄉垃圾委外轉運至指定焚化廠

彰化縣伸港鄉公所 決標日:106/01/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道禾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450,790
原始預算
$ 2,952,000
底價金額
$ 2,850,000
決標折數
85.9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彰化縣伸港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7.6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柯鴻猷、黃若娟
聯絡電話 (04)7980027
機關代碼 3.76.47.60
單位名稱 清潔隊
機關地址 509彰化縣伸港鄉大同村中興路二段201號
聯絡人 柯鴻猷、黃若娟
聯絡電話 (04)7980027
傳真號碼 (04)7993762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952,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合約期滿前,廠商在履約期間與甲、乙方配合良好,服務品質優良時,甲、乙方得在期滿前,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經丙方同意依原契約價金及條件辦理後續擴充,期間壹年(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惟須俟107年度法定預算通過後方行生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伸港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9彰化縣伸港鄉大同村中興路二段201號2樓行政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每份新台幣200元;郵購者須附回郵大信封並貼足70元郵資及招標文件匯票(抬頭:彰化縣伸港鄉公所),封面註明標的名稱於領標期限內寄至彰化縣伸港鄉中興路二段201號「行政課」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04 09:00
開標時間 106/01/04 10:00
開標地點 509彰化縣伸港鄉大同村中興路二段201號2樓發包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450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3/0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9彰化縣伸港鄉大同村中興路二段201號或伸港郵政第1號信箱或領投標系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時請檢附:1.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3、7條具備有乙級(含)以上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明之公司,且每月清除許可數量應大於1500公噸上之能力。 2.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3.公會會員證。 4.最近一期納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以無記名方式向本所(地址:彰化縣伸港鄉中興路二段201號)行政課洽購或郵購。本採購提供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其他】未盡相關事宜詳見本所投標須知。 一、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23-4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三、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單位及電話:彰化縣伸港鄉公所清潔隊;彰化縣伸港鄉仁愛路38號,04-7980027。 四、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11.19工程企字第09600446460號函釋辦理);如非負責人本人出席,應攜帶授權書及身分證明文件供查驗。 五、本採購案如需辦理第2次以上之招標: (一)若招標文件未變更,原領標廠商得以原領標文件投標,已投標廠商得選擇免領回投標文件參加下一次開標或領回投標文件重行投標。 (二)若招標文件有變更,原領標廠商得以領標憑證向本所更換招標文件或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電話及傳真:伸港鄉公所;受理廠商履約爭議(無金額限制)或申訴(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適用申訴制度)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稱、地址、電話及傳真:行政院公共工程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80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04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7.6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柯鴻猷、黃若娟
聯絡電話
(04)7980027
機關代碼
3.76.47.60
單位名稱
清潔隊
機關地址
509彰化縣伸港鄉大同村中興路二段201號
聯絡人
柯鴻猷、黃若娟
聯絡電話
(04)7980027
傳真號碼
(04)7993762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952,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合約期滿前,廠商在履約期間與甲、乙方配合良好,服務品質優良時,甲、乙方得在期滿前,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經丙方同意依原契約價金及條件辦理後續擴充,期間壹年(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惟須俟107年度法定預算通過後方行生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伸港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9彰化縣伸港鄉大同村中興路二段201號2樓行政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每份新台幣200元;郵購者須附回郵大信封並貼足70元郵資及招標文件匯票(抬頭:彰化縣伸港鄉公所),封面註明標的名稱於領標期限內寄至彰化縣伸港鄉中興路二段201號「行政課」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04 09:00
開標時間
106/01/04 10:00
開標地點
509彰化縣伸港鄉大同村中興路二段201號2樓發包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450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3/0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9彰化縣伸港鄉大同村中興路二段201號或伸港郵政第1號信箱或領投標系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時請檢附:1.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3、7條具備有乙級(含)以上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明之公司,且每月清除許可數量應大於1500公噸上之能力。 2.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3.公會會員證。 4.最近一期納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以無記名方式向本所(地址:彰化縣伸港鄉中興路二段201號)行政課洽購或郵購。本採購提供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其他】未盡相關事宜詳見本所投標須知。 一、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23-4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三、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單位及電話:彰化縣伸港鄉公所清潔隊;彰化縣伸港鄉仁愛路38號,04-7980027。 四、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11.19工程企字第09600446460號函釋辦理);如非負責人本人出席,應攜帶授權書及身分證明文件供查驗。 五、本採購案如需辦理第2次以上之招標: (一)若招標文件未變更,原領標廠商得以原領標文件投標,已投標廠商得選擇免領回投標文件參加下一次開標或領回投標文件重行投標。 (二)若招標文件有變更,原領標廠商得以領標憑證向本所更換招標文件或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電話及傳真:伸港鄉公所;受理廠商履約爭議(無金額限制)或申訴(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適用申訴制度)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稱、地址、電話及傳真:行政院公共工程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80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04 09: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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