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11702 已決標公告

線西鄉立幼兒園106學年度下學期、107學年度上學期幼童餐點食材供應委託專業服務採購案

彰化縣線西鄉公所 決標日:107/03/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昶毅農產品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376,000
原始預算
$ 2,376,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彰化縣線西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7.5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秘書室:黃涵君;幼兒園:葉晴瑜
聯絡電話 (04)7584012#203
機關代碼 3.76.47.59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507彰化縣線西鄉寓埔村和線路983號
聯絡人 秘書室:黃涵君;幼兒園:葉晴瑜
聯絡電話 (04)7584012#203
傳真號碼 (04)758846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376,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期間:自次學期開學之日起一個月。 金額或數量上限:22天*270人,依原決標單價增購。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線西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7彰化縣線西鄉寓埔村和線路98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每份新台幣二百元整含圖說(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02 09:30
開標時間 107/03/02 10:00
開標地點 507彰化縣線西鄉寓埔村和線路98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18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5/0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7彰化縣線西鄉寓埔村和線路98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3月26日至107學年度上學期結業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營業項目列有與生鮮食材相關之營業項目,如:餐食製造業、餐飲業、食品商、肉品商、蔬果菜商或其他餐飲業公司行號 ,並無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情形者。 (二)證明文件影本: 1.生鮮食材相關工廠登記證明文件或經濟部生鮮食材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影本(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營養師證照。 4.以上證明文件,除本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1〉自行購領:辦公時間內至本所秘書室,繳納招標文件費後憑收據領取〈2〉通訊購領:以郵局匯票﹝抬頭:彰化縣線西鄉公所﹞,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資,惟郵購來函外封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一併以限時掛號,於公告領標截止期限前(郵戳為憑),寄交「彰化縣線西鄉公所秘書室」收,封面註明領取標案名稱〈3〉郵購時回信包裹郵資約一百元整〈4〉電子領標網站web.pcc.gov.tw。
其他 投標文件須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或網站:彰化縣線西鄉公所祕書室(彰化縣線西鄉寓埔村和線路983號)、線西郵政第一號信箱或電子投標至web.pcc.gov.tw。押標金及保證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線西鄉公所公庫(線西鄉農會)戶名:線西鄉公所保管金專戶63501-04-000004-9,(除現金部分外廠商得將繳納押標金之單據附於投標文件檢送)。彰化縣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及電話: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04)7532003傳真電號(04)7242605;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信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法務部廉政署地址及電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傳真電話(02)25621156;中區機動工作組檢舉電話:04-24615588信箱:台中郵政76號信箱;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檢舉電話:04-7248888信箱:彰化郵局60000號信箱;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23-4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mailto:[email protected]。線西鄉公所廉政服務專線、信箱04-7587473,線西郵政第58號信箱。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影本如下(補充說明): 〔依據經濟部98年4月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認定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有關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後,不再核發營利事業登記證,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之「廠商資格與特殊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2款規定:「第一款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請至商工登記公示查詢系統:http://gcis.nat.gov.tw/open_system.htm查詢)」。而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再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線西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02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7.59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秘書室:黃涵君;幼兒園:葉晴瑜
聯絡電話
(04)7584012#203
機關代碼
3.76.47.59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507彰化縣線西鄉寓埔村和線路983號
聯絡人
秘書室:黃涵君;幼兒園:葉晴瑜
聯絡電話
(04)7584012#203
傳真號碼
(04)7588469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376,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期間:自次學期開學之日起一個月。 金額或數量上限:22天*270人,依原決標單價增購。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線西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7彰化縣線西鄉寓埔村和線路98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每份新台幣二百元整含圖說(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02 09:30
開標時間
107/03/02 10:00
開標地點
507彰化縣線西鄉寓埔村和線路98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18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5/0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7彰化縣線西鄉寓埔村和線路98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3月26日至107學年度上學期結業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營業項目列有與生鮮食材相關之營業項目,如:餐食製造業、餐飲業、食品商、肉品商、蔬果菜商或其他餐飲業公司行號 ,並無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情形者。 (二)證明文件影本: 1.生鮮食材相關工廠登記證明文件或經濟部生鮮食材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影本(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營養師證照。 4.以上證明文件,除本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1〉自行購領:辦公時間內至本所秘書室,繳納招標文件費後憑收據領取〈2〉通訊購領:以郵局匯票﹝抬頭:彰化縣線西鄉公所﹞,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資,惟郵購來函外封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一併以限時掛號,於公告領標截止期限前(郵戳為憑),寄交「彰化縣線西鄉公所秘書室」收,封面註明領取標案名稱〈3〉郵購時回信包裹郵資約一百元整〈4〉電子領標網站web.pcc.gov.tw。
其他
投標文件須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或網站:彰化縣線西鄉公所祕書室(彰化縣線西鄉寓埔村和線路983號)、線西郵政第一號信箱或電子投標至web.pcc.gov.tw。押標金及保證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線西鄉公所公庫(線西鄉農會)戶名:線西鄉公所保管金專戶63501-04-000004-9,(除現金部分外廠商得將繳納押標金之單據附於投標文件檢送)。彰化縣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及電話: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04)7532003傳真電號(04)7242605;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信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法務部廉政署地址及電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傳真電話(02)25621156;中區機動工作組檢舉電話:04-24615588信箱:台中郵政76號信箱;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檢舉電話:04-7248888信箱:彰化郵局60000號信箱;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23-4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mailto:[email protected]。線西鄉公所廉政服務專線、信箱04-7587473,線西郵政第58號信箱。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影本如下(補充說明): 〔依據經濟部98年4月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認定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有關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後,不再核發營利事業登記證,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之「廠商資格與特殊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2款規定:「第一款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請至商工登記公示查詢系統:http://gcis.nat.gov.tw/open_system.htm查詢)」。而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再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線西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02 09:3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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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34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09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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