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彰化縣線西鄉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6.47.59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9 - 其他安裝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秘書室:黃涵君;建設課:鄭為嘉 |
| 聯絡電話 | (04)7584012#203 |
| 機關代碼 | 3.76.47.59 |
| 單位名稱 | 秘書室 |
| 機關地址 | 507彰化縣線西鄉寓埔村和線路983號 |
| 聯絡人 | 秘書室:黃涵君;建設課:鄭為嘉 |
| 聯絡電話 | (04)7584012#203 |
| 傳真號碼 | (04)758846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18,000,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保留後續擴充100萬元,期間至107年12月31日止,經機關辦理擴充後通知廠商於擴充額度內辦理。各單價依契約書規定及原合約各項單價辦理,按實際數量結算並不得超過原增購上限。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7/03/1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是 |
|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 技術:以符合CNS道路照明規範做為標準,同時配合政府節能減碳,使用具備節能標章認證的燈具外,遵循路燈的道路照明節能標章規範,將『發光效率、演色性、穩定性、色溫、零件的互換共通性』列為本案主要考量。品質:本鄉位處沿海空曠地區,不僅夏季炎熱,多暴雷暴雨,還有颱風等天災,陶瓷複金屬路燈使用電感安定器,不僅可以承受高電壓,同時結構簡單,產品相對穩定耐用,而且電感安定器壽命較長,以符合對於品質的需求。功能:除了有高效能的發光效率外,其次就是要有優異的演色性,以提升現有路燈照明品質。效益:進行傳統路燈汰換及設置,確實降低能源耗用,減少本所電費支出。特性:考量燈具特性,保固期滿後,自行維護營運時,維護檢修之容易性,材料取得之方便性,價格合理等因素,符合未來的維護需求與維修經費規劃。商業條款:設定7年期的時間,就維護期間內,各家廠商應該提出相關路燈維護計畫,評選出最好的維護方案。價格:根據本所之前辦理路燈採購案件之決標價格換算,路燈保固7年的單盞平均價格約落在10000~13000元左右,故合理價格應根據上述之參考價格作為依據。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2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10元 |
| 總計 | 23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彰化縣線西鄉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507彰化縣線西鄉寓埔村和線路983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招標文件費每份新台幣二百元整含圖說(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7/03/20 09:30 |
| 開標時間 | 107/03/20 10:00 |
| 開標地點 | 線西鄉公所三樓發包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900000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7/05/2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507彰化縣線西鄉寓埔村和線路983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90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因版面字數限制其他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如附加說明) (一)甲級電氣承裝業或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甲級電氣承裝業,應檢附下列文件影印本: (1)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或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 (2)有效期限內之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3)納稅證明文件。 (4)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2.照明設備製造業(CC01040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90 )、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投標廠商應檢附下列文件影印本: (1)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登記主管機 關申請或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 (2)有效期限內之各該行業登記證或營業許可證明(或營業執照),依法令無規定者免附。 (3)納稅證明文件。 (4)依法令規定應加入後始得營業之同業公會當年度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法令無規定者免附)。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作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或承作為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1〉自行購領:辦公時間內至本所秘書室,繳納招標文件費後憑收據領取〈2〉通訊購領:以郵局匯票﹝抬頭:彰化縣線西鄉公所﹞,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資,惟郵購來函外封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一併以限時掛號,於公告領標截止期限前(郵戳為憑),寄交「彰化縣線西鄉公所秘書室」收,封面註明領取標案名稱〈3〉郵購時回信包裹郵資約一百元整〈4〉電子領標網站web.pcc.gov.tw。 |
| 其他 | 投標文件須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或網站:彰化縣線西鄉公所祕書室(彰化縣線西鄉寓埔村和線路983號)、線西郵政第一號信箱或電子投標至web.pcc.gov.tw。押標金及保證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線西鄉公所公庫(線西鄉農會)戶名:線西鄉公所保管金專戶63501-04-000004-9,(除現金部分外廠商得將繳納押標金之單據附於投標文件檢送)。彰化縣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及電話: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04)7532003傳真電號(04)7242605;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信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法務部廉政署地址及電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傳真電話(02)25621156;中區機動工作組檢舉電話:04-24615588信箱:台中郵政76號信箱;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檢舉電話:04-7248888信箱:彰化郵局60000號信箱;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23-4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mailto:[email protected]。線西鄉公所廉政服務專線、信箱04-7587473,線西郵政第58號信箱。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二)廠商為具體註冊合法之公司行號,具有營利事業登記證等證件。 (三)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出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四)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五)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文件:如台灣區照明燈具輸出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增加發還押標金申請書及領據、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往來資料同意書電子檔。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彰化縣線西鄉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7/03/20 09: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