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機關地址
520彰化縣田中鎮西路里斗中路一段198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20彰化縣田中鎮西路里斗中路一段19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200元整,廠商得以現金或郵政匯票繳納。郵購者須附回郵大信封(郵資60元),以限時掛號於領標期限內寄交本所並書明標案名稱,本電子領投標文件費免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
開標地點
520彰化縣田中鎮西路里斗中路一段198號2樓發包中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0彰化縣田中鎮西路里斗中路一段198號1樓收發櫃台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和本案標的相關之依法設立公司行號。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請依個案參考選用廠商資格應附文件,如有特殊資格證明文件須請廠商檢附者,可自行新增。)
1.公司類:
(1)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資料
(2) 納稅證明
(三) 其他應檢附文件:
1.招標投標文件正本。(含採購標單)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電子領標證明: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無領標證明者視為不合格標,如未附於投標文件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
5.退還押標金申請單
6.委託代理授權書(若有授權代表可於當場提出)
7.切結書1
8.投標標價清單
9.底盤車原廠型錄,請加註產地。
(因字數限制未詳盡事宜詳投標須知-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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