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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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01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6.47.56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3 - 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謝文嘉或邱惠敏 |
| 聯絡電話 | (04)8852121#209 |
| 機關地址 |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 |
| 傳真號碼 | (04)881310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76.47 彰化縣政府 |
| 補助金額 | 1,963,0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06/0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2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5元 |
| 文件代收費 | 13元 |
| 總計 | 28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2樓行政室發包中心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郵購或洽購文件費用為新臺幣300元整(概不退還)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11/06/09 17:00 |
| 開標時間 | 111/06/10 10:00 |
| 開標地點 |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1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98,000元整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11/07/09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2樓行政室發包中心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於通知日次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次日起45日曆天內完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六十四、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廠商資格:政府登記有案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級綜合營造業以上者,並持有以下證件者(證件影本需清晰可辨識):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三) 廠商納稅之證明。 詳如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八十二、其他須知(請機關自行訂定。例如:採共同投標、統包、替代方案、國內廠商標價優惠、適用或準用最有利標評選作業或優先採購環保產品等方式辦理者,應注意依相關法規,將應於招標文件載明事項納入。): (一)、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 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投標文件。 (三)、 本採購招標文件未經改變者,流廢標以後之招標,原領標廠商得以原領標文件投標。 (四)、 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0日曆天內將契約完成廠商用印送達招標機關辦理訂約程序。 (五)、 本工程廢方運棄包含合法棄土場進廠之相關費用,乙方應自行覓妥合法棄土場於開工前報甲方核備。 (六)、 承包商應於施工前,提報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實施計劃書,並經甲方審核後,始得施工。 (七)、 承包商於辦理工程款計價及驗收前時,應檢附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流向證明文件。 (八)、 承商購買回收料折價部分(如: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剩餘價值等),以驗收合格後,機關製據後三日內繳納公庫,不得因決標價所作之比例調整而變動。 (九)、 空污費由廠商負責申報及代繳並檢據向機關請領。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電話:04-8852121、傳真:04-8813108)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6/09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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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