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6.47.56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俆明德 |
| 聯絡電話 | (04)8852121#133 |
| 機關地址 |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 |
| 傳真號碼 | (04)881310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1,970,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94 客家委員會 |
| 補助金額 | 1,720,0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11/1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2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5元 |
| 文件代收費 | 13元 |
| 總計 | 28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2樓行政室發包中心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郵購或洽購文件費用為新台幣300元整(概不退還)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6/11/23 09:30 |
| 開標時間 | 106/11/23 10:00 |
| 開標地點 |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1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2樓行政室發包中心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計畫之執行期間自簽約次日起300日曆天內完成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六十四、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及評選相關事宜: (一)廠商資格: 1.凡有能力辦理本標的,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公司行號、非營利法人 團體、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建築師事務所、土木技師事務所、 都市計畫技師事務所等均可。前述單位應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 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非營利法人團體、公私立學校免付繳稅證 明)。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請檢附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或換發工程 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詳投標須知64條。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八十二、 其他須知(請機關自行訂定。例如:採共同投標、統包、替代方案、國內廠商標價優惠、適用或準用最有利標評選作業或優先採購環保產品等方式辦理者,應注意依相關法規,將應於招標文件載明事項納入。):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機關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本案開標時間)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投標文件。 (三)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應在立約機關所在地以總繳方式繳納。 (四)本採購招標文件未經改變者,流廢標以後之招標,原領標廠商得以原領標文件投標。 (五)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0日內將契約完成廠商用印送達招 標機關辦理訂約程序,並於訂約前繳納履約保證金,若廠商無法如期送件,則自該期限次日起計算履約期限。 其它附加說明: 1.開標日、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開標、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ㄧ辦公日之同ㄧ開標、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2.未盡事宜請依本所招標文件等相關資料辦理。 3.領標日期: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以無記名方式向本所2樓行政室發包中心洽購。本採購提供電子領標(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郵購者請在信封內書明欲購標的名稱,附回郵大信封及郵資柒拾元,於領標期限內寄至溪湖鎮青雅路58號「溪湖鎮公所2樓行政室」發包中心收。 4.投標方式採通訊投標或親自送達,須於截標前寄達或親自送達本所2樓行政室發包中心,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 5.郵寄發還押標金者(請廠商自備貼滿足額郵資之雙掛號回郵信封並填妥地址)。 6.廠商所提供之投標、契約及履約文件,建議採雙面列印,以節省紙張,愛惜資源。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地址: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電話:04-8852121、傳真:04-8813108)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11/23 09: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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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