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049 已決標公告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106年度贈閱鄰長報紙採購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決標日:105/12/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原始預算
$ 237,000
底價金額
$ 1,308,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機關代碼 3.76.47.56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純君
聯絡電話 (04)8852121#208
機關代碼 3.76.47.56
單位名稱 民政課
機關地址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
聯絡人 劉純君
聯絡電話 (04)8852121#208
傳真號碼 (04)8813108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308,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雙方經合意得以原契約單價,完成議約後續約1年,並洽原得標廠商以換文方式辦理及通知各報新一年度訂閱數量。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2樓行政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郵購或洽購文件費用為新台幣500元整(概不退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16 09:30
開標時間 105/12/16 10:00
開標地點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2樓行政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後續擴充1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營利事業登記項目與採購標的相關之公司行號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各報經銷(承辦)授權證明。 *詳投標須知48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無領標證明者,視為不合格標。未附於投標文件者,本所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 (三)領標電子憑據序號重複者,視為不合格標。 (四)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投標文件。 (五)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應在立約機關所在地以總繳方式繳納。 (六)本採購招標文件內容未經改變者,流廢標以後之招標,原領標廠商得以原領標文件投標。 四十六、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請載明擴充之金額、數量或期間上限並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採購金額,未保留者增購權利者免填):雙方經合意得以原契約單價,完成議約後續約1年,並洽原得標廠商以換文方式辦理及通知各報新一年度訂閱數量。 其它附加說明: 1.開標日、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開標、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ㄧ辦公日之同ㄧ開標、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2.未盡事宜請依本所招標文件等相關資料辦理。 3.領標日期: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以無記名方式向本所2樓行政室發包中心洽購。本採購提供電子領標(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郵購者請在信封內書明欲購標的名稱,附回郵大信封及郵資柒拾元,於領標期限內寄至溪湖鎮青雅路58號「溪湖鎮公所2樓行政室」發包中心收。 4.投標方式採通訊投標或親自送達,須於截標前寄達或親自送達本所2樓行政室發包中心,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 5.郵寄發還押標金者(請廠商自備貼滿足額郵資之雙掛號回郵信封並填妥地址)。 6.廠商所提供之投標、契約及履約文件,建議採雙面列印,以節省紙張,愛惜資源。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地址: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電話:04-8852121、傳真:04-8813108)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中國時報
預估數量 266
單位
預算金額_2 237,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自由時報
預算金額_3 798,000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聯合時報
預估數量_2 91
截標時間 105/12/16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7.5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純君
聯絡電話
(04)8852121#208
機關代碼
3.76.47.56
單位名稱
民政課
機關地址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
聯絡人
劉純君
聯絡電話
(04)8852121#208
傳真號碼
(04)8813108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308,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雙方經合意得以原契約單價,完成議約後續約1年,並洽原得標廠商以換文方式辦理及通知各報新一年度訂閱數量。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2樓行政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郵購或洽購文件費用為新台幣500元整(概不退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16 09:30
開標時間
105/12/16 10:00
開標地點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2樓行政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後續擴充1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營利事業登記項目與採購標的相關之公司行號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各報經銷(承辦)授權證明。 *詳投標須知48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無領標證明者,視為不合格標。未附於投標文件者,本所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 (三)領標電子憑據序號重複者,視為不合格標。 (四)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投標文件。 (五)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應在立約機關所在地以總繳方式繳納。 (六)本採購招標文件內容未經改變者,流廢標以後之招標,原領標廠商得以原領標文件投標。 四十六、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請載明擴充之金額、數量或期間上限並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採購金額,未保留者增購權利者免填):雙方經合意得以原契約單價,完成議約後續約1年,並洽原得標廠商以換文方式辦理及通知各報新一年度訂閱數量。 其它附加說明: 1.開標日、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開標、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ㄧ辦公日之同ㄧ開標、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2.未盡事宜請依本所招標文件等相關資料辦理。 3.領標日期: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以無記名方式向本所2樓行政室發包中心洽購。本採購提供電子領標(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郵購者請在信封內書明欲購標的名稱,附回郵大信封及郵資柒拾元,於領標期限內寄至溪湖鎮青雅路58號「溪湖鎮公所2樓行政室」發包中心收。 4.投標方式採通訊投標或親自送達,須於截標前寄達或親自送達本所2樓行政室發包中心,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 5.郵寄發還押標金者(請廠商自備貼滿足額郵資之雙掛號回郵信封並填妥地址)。 6.廠商所提供之投標、契約及履約文件,建議採雙面列印,以節省紙張,愛惜資源。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地址: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電話:04-8852121、傳真:04-8813108)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中國時報
預估數量
266
單位
預算金額_2
237,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自由時報
預算金額_3
798,000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聯合時報
預估數量_2
91
截標時間
105/12/16 09:3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25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12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96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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