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成功里中山路二段一六二號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至107年12月31日前與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50萬元整,並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換文續約。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成功里中山路二段一六二號
開標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成功里中山路二段一六二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成功里中山路二段一六二號或電子投標至web.pcc.gov.tw
履約期限
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
廠商資格摘要
公私立大專院校,合法設立登記之團體或公司行號,且具有衛生福利部認證之食品實驗室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1)需檢附1.殘留農藥檢驗品項(310項)及二硫代胺基甲酸鹽類2.動物用藥殘留(多重殘留分析48項、孔雀綠及其代謝物2項、卡巴得及其代謝物3項、β內醯胺類抗生素8項、乙型受體素7項、硝基呋喃及其代謝物4項、四環黴素類7項)、3.食品添加物(防腐劑酸類及酯類12項、二氧化硫、甜味劑、甲醛、亞硝酸鹽)之衛生福利部所頒發之「食品檢驗機構認證證明書」。
(2)需檢附投標本標案全部檢驗項目之檢驗方法及標準作業程序等檢驗資料供審查。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衛生局、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162號。電話04-7115141,傳真04-7117417。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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