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CAB109-062 已截止

彰化縣縣定古蹟原彰化警察署修復工程

彰化縣文化局 公告日:109/05/26 截止日:109/06/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18,003,066

押標金
$ 54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9/06/04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彰化縣文化局
機關代碼 3.76.47.2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蓓雯
聯絡電話 (04)7292201#2411
機關代碼 3.76.47.24
單位名稱 文化資產科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3號
聯絡人 林蓓雯
聯絡電話 (04)7292201#2411
傳真號碼 (04)7244978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12條」將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402,5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18,003,066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A.25.1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補助金額 12,602,146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5/26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0彰化市卦山路3號7樓行政科或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現金(不列印紙本,僅提供光碟片)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截止投標 109/06/04 08:30
開標時間 109/06/04 09:30
開標地點 500彰化市卦山路3號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4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9/0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市卦山路3號7樓行政科或電子投標至https://web.pcc.gov.tw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3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65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政府登記有案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者。(惟施工說明書訂定廠商資格與投標須知訂定廠商資格不一致者,以投標須知為準) (二)證明文件: 1、有效期內之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影本。 2、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納稅證明之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本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授權書(無委託則免附)。 6、切結書(或於簽約時檢附)。 7、領標證明。 8、標單。 9、繳交暨退還押標金申請單及收據(含押標金單據)。 10、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 11、廠商低投標價理由書(無則免附)。 12、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填妥並用印放入標封內/無則免附) 13、工地負責人及各類傳統匠師簡歷表(含項目、姓名、照片、身分證字號、本人簽名及蓋章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同意參與切結同意書與相關證件。 14、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附加說明四。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附加說明 一、彰化縣文化局政風室檢舉傳真專線:04-7238773、電話:04-7250057#1841、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第23-4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電話:彰化縣文化局(文化資產科) 彰化市卦山路3號、(04)7250057分機2411。 三、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 四、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工地負責人: 1.累積2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性建築修復或再利用工程相關經驗,並於投標時檢附實務工程經驗之證明文件。 2.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二)具日式古蹟修復經驗傳統匠師 (木作匠師、泥作匠師、瓦作匠師),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之證明文件: 1.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2.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3.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6/04 08: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彰化縣文化局
機關代碼 3.76.47.2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蓓雯
聯絡電話
(04)7292201#2411
機關代碼
3.76.47.24
單位名稱
文化資產科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3號
聯絡人
林蓓雯
聯絡電話
(04)7292201#2411
傳真號碼
(04)7244978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12條」將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402,5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18,003,066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A.25.1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補助金額
12,602,146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5/26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0彰化市卦山路3號7樓行政科或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現金(不列印紙本,僅提供光碟片)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截止投標
109/06/04 08:30
開標時間
109/06/04 09:30
開標地點
500彰化市卦山路3號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4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9/0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市卦山路3號7樓行政科或電子投標至https://web.pcc.gov.tw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3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65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政府登記有案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者。(惟施工說明書訂定廠商資格與投標須知訂定廠商資格不一致者,以投標須知為準) (二)證明文件: 1、有效期內之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影本。 2、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納稅證明之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本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授權書(無委託則免附)。 6、切結書(或於簽約時檢附)。 7、領標證明。 8、標單。 9、繳交暨退還押標金申請單及收據(含押標金單據)。 10、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 11、廠商低投標價理由書(無則免附)。 12、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填妥並用印放入標封內/無則免附) 13、工地負責人及各類傳統匠師簡歷表(含項目、姓名、照片、身分證字號、本人簽名及蓋章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同意參與切結同意書與相關證件。 14、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附加說明四。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附加說明
一、彰化縣文化局政風室檢舉傳真專線:04-7238773、電話:04-7250057#1841、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第23-4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電話:彰化縣文化局(文化資產科) 彰化市卦山路3號、(04)7250057分機2411。 三、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 四、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工地負責人: 1.累積2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性建築修復或再利用工程相關經驗,並於投標時檢附實務工程經驗之證明文件。 2.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二)具日式古蹟修復經驗傳統匠師 (木作匠師、泥作匠師、瓦作匠師),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之證明文件: 1.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2.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3.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6/04 08:3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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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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