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以本案契約條件及決標單價為未來增購標準,增購年限為2年,增購金額上限為預算金額50%。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正路2段778號(4樓第2會議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3/2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正路2段778號(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廠商納稅之證明。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4、專案執行人員均須大專以上學歷畢業,須有勞健保證明或其他文件證明為廠商員工,且到職時間至少為本案公告日起算2個月以前。公司須具備資安、系統或網路方面專業證照。5、應具有建置資安等級B級以上單位AD系統之實績,並於投標文件檢附實績之施作契約及完工報告各1份。6、所有人員均須為投標公司之正職員工並提供公司勞健保投保證明文件,投標時應附參與本專案人員履歷表、專業證照影本及相關佐證資料。
附加說明
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有關施作規格等相關問題,請洽詢本局資訊科承辦人吳先生,電話04-7632560。
◎檢舉受理單位:列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服務專線」 (0800)000-108。
◎工程會建置之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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