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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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22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苗栗縣政府 |
|---|---|
| 機關代碼 | 3.76.45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2 - 橋樑, 高架快速道路, 隧道及地鐵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土木科曾若涵 |
| 聯絡電話 | (037)559426 |
| 機關地址 |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
| 傳真號碼 | (037)37062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工程計畫編號 | 106127B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預計金額 | 1,166,520,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15 交通部 |
| 補助金額 | 1,166,520,0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12/2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是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8元 |
| 總計 | 17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苗栗縣政府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本府7樓發包科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電子領標或於本縣行政處發包科親自領購或郵購,郵購請附足回郵並自行估算寄達時間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12/26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12/27 09:00 |
| 開標地點 | 106年12月27日上午09時00分於本府第一辦公大樓5樓工務處會議室進行資格審查,106年12月28日上午10時00分於本府第一辦公大樓5樓A502會議室辦理評選。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5000萬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本府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開工日起900日曆天,餘詳契約書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基本資格: 1.凡經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符合營造業法第23條及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4條規定) 2.依法納稅、信用良好,並具備合格證明,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特定資格(具有相當財力):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臺幣1億2,000萬元,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一)權益不低於新臺幣1億元。 (二)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三) 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餘詳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 1.具有相當財力。 |
| 附加說明 | 本案依 |
| 機關巨額工程採購採最有利標決標作業要點 | 第三點規定,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全體委員名單如下:召集人趙清榮、副召集人周劍虹、委員杜英嘉、委員黃仁霖、委員黃幼丞、委員林釗群、委員黃松光、委員林文雄、委員陳世賢、委員鍾國平、委員葉志航、委員鄭志強、委員王承德。 |
|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文件費300元 |
| 其他 | 1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餘詳投標須知。 (需視本府縣庫資金狀況撥付,並須配合進入融資平台,有關融資平台相關申辦流程及費用負擔等資訊,請至苗栗縣政府全球資訊網/財政處/公佈欄/公告資訊查詢)。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苗栗縣政府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12/26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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