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擴充之期間為原契約履約期限內,擴充之總金額為新台幣300萬元整內,後續擴充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數量依實際使用計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後續擴充之執行經機關確認後通知廠商於7日內換文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7樓發包科
開標地點
360苗栗縣立體育場(苗栗縣苗栗市嘉盛里經國路4段79號)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80萬元正(押標金抬頭為苗栗縣立體育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立體育場(苗栗縣苗栗市嘉盛里經國路4段79號)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記載有「體育用品製造業」、「運動器材批發業」、「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或得以製造、販售體育用品業務者之合格廠商,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或於本縣發包中心親自領購或郵購,郵購請附足回郵並自行估算寄達時間
其他
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餘詳投標須知。
[其他檢舉電話」
本府政風室:檢舉電話037-356639,傳真037-559980,地址: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備註
1.本案採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時間。
2.每一廠商參與開資格或價格標時人數最多為二人,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格權利。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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