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60苗栗縣苗栗市福星里二鄰中華東街六十二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福星里二鄰中華東街六十二號(校長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福星里二鄰中華東街六十二號(總務處)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1年8月30日~112年6月30日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具備食材之製造、供應、經銷或運輸等能力且能依法令提供本採購標的之合格廠商。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如營養師證照等)
2.投標廠商應提供營養師證照列為資格審查文件。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本案依固定單價金額決標(單價32元*400人*200天=256萬元整)
二、審查評選會議訂於111年08月09日上午9:30於本校校長室召開;本會議先以書面審查進行評分,廠商可不簡報,必須於審查時間到場備詢,如有簡報者將列入審查評分,審查會議結束後逕行議減價程序。
三、廠商請求釋疑,依據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辦理
(一)廠商對於本公司所辦理採購之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自公告日起算,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前,以書面利用傳真、郵寄或專人送達本校請求釋疑,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二)釋疑請求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並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以利回覆;如逾越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或未依下列規定向機關請求釋疑者,本校得不予受理。
1.請求釋疑廠商之名稱、住址、電話及負責人之姓名。
2.請求釋疑之採購標的名稱或案號。
3.請求釋疑之事項及理由。
4.年、月、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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