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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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360 苗栗縣 苗栗市 福麗里電台10號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擬向廠商增購新台幣貳仟柒佰捌拾捌萬元整,期間為106學年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39400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福麗里電台10號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期限
105年8月29日至106年6月30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凡領有政府登記立案之C199030即時餐食製造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或餐盒、食品製造業、團膳製造業等廠商。並具備合格證明(連帶保證廠商切結書、營養師執業執照、廚師證或中餐烹調技術士證照、鍋爐技術士或鍋爐維護廠商協力證明文件等),無不良紀錄者(詳採購法第103條規定),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3.具有相當財力。
4.具有相當設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