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60苗栗縣苗栗市高苗里12鄰木鐸山1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履約經機關考評優良者,得依原契約條件辦理後續擴充採購,其擴充採購以一年(109學年度)為限,擴充採購金額五校合計以預估27,200,000元為限,並於109年6月底前五校召開午餐會議,就108學年度承包廠商履約是否績優進行討論,通過後方可進行議價議約。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苗栗市高苗里12鄰木鐸山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高苗里12鄰木鐸山1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商業證明文件 (其營業項目為C199030即時餐食製造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或餐盒、食品製造業、團膳製造業之合格登記廠商。) 。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最近一期或上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4.廠商聲明書。
5.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6.電子領標憑據: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7.餘詳投標須知六十五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1.評選委員會無法在招標前成立,將於開標前成立後,公告在主管機關電子採購網,民眾可利用「民眾端>常用查詢>採購評選委員名單」查到該筆資料。
2.108年7月11日更正招標文件004評選須知第五條第(十)項,將前三個月改為前二個月。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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