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37)663038#1501,1301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經營管理期限4年(自112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權利金不低於新臺幣272萬元整,並以延長一次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230元;洽本所價購或郵購300元
履約期限
自108年2月4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因屬收入性質之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1).學校財團法人。
(2).幼兒教保相關工會組織或章程載明幼兒與兒童、家庭或教保服務人員福祉相關事項之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委託經營管理期限4.5年(自108年2月4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權利金不低於新臺幣306萬元整;後續擴充經營管理期限4年(自112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權利金不低於新臺幣272萬元整。
2.截、開標日如遇颱風等災變機關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開標時間代之。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