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8,004,871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52苗栗縣三灣鄉三灣村親民路19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2苗栗縣三灣鄉三灣村親民路19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4日內開工,約500日曆天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單獨投標:甲等綜合營造業資格;共同投標:1.甲等綜合營造業+丙級電器承裝業資格;2. 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級自來水管承裝商資格
(一) 甲等綜合營造業資格,證明文件如下:
1.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
3.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5.無受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禁止之規定者。
(二) 丙級電器(甲級自來水管)承裝業(商)資格,證明文件如下:
1.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
2.有效期限內之電器(自來水管)承裝業(商)登記執照。
3.納稅證明文件。
4.電氣(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5.無受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禁止之規定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服務企劃書
【一式12份】請於民國108年09月23日下午5時前送達本所。
資格審查
民國108年09月24日上午09時30分。
評選日期
民國108年09月25日上午09時30分。
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
機關名稱:苗栗縣三灣鄉公所,聯絡電話:037-831001、苗栗縣三灣鄉公所政風室分機150、建設課分機101傳真:037-834261,地址:苗栗縣三灣鄉三灣村親民路19號
依採購法第76條及第85條之1,受理廠商申訴(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適用申訴制度)或履約爭議調解(無金額限制)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稱、地址及電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地址: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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