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截止投標
105/09/27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5/09/29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05/09/28 09:3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05/09/29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37)250078#30))
開標地點
105年09月28日上午09時30分于本所二樓會議室;開標後當場審查逕行決標。
3.本案付款條件:
驗收後付款(本案採兩階段驗收:第一階段為新建廁所工程外之其他工程;第二階段為新建廁所工程及相關工作項目):於驗收合格,廠商繳納保固保證金後,機關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一次無息結付尾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2苗栗縣頭屋鄉頭屋村中正街48號
履約期限
新建廁所工程外之其他工程應於決標日14日內開工(餘詳契約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餘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1.投標文件須於105年09月27日17時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至362苗栗縣頭屋鄉頭屋村中正街48號 頭屋鄉公所。
2.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27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5/09/29 17:00截止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