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原契約之費率採購契約金額之50%擴充金額數量(含提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641苗栗縣銅鑼鄉新興路78號銅鑼鄉公所收發
廠商資格摘要
工程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於98年4月12日廢止,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乙方應於自甲方通知日起21天/月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規劃設計預算書圖經機關核定次日起7天內,將空白標單(PCCES軟體輸出格式之EXCEL檔)、設計預算書、圖(xls、pdf)施工規範及施工初步時程之擬訂等電子檔(doc or pdf),送交機關辦理發報手續。
■工程結算書圖製作於工程驗收合格日起15日完成工作送達(須附所有資料掃描檔1份)。
■勞務結算書圖製作於工程結算合格日起15日完成工作送達(須附所有資料掃描檔1份),俟工區工程結算書圖辦理勞務結算。
(二)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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