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05020 已決標公告

「2016公館鄉五穀豐登嘉年華會活動」委託專業服務案

苗栗縣公館鄉公所 決標日:105/09/2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樂憩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50,000
原始預算
$ 1,05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苗栗縣公館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5.5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劉國瑛
聯絡電話 (037)222210#162
機關代碼 3.76.45.59
單位名稱 苗栗縣公館鄉公所
機關地址 363苗栗縣公館鄉玉泉村14鄰368-10號
聯絡人 劉國瑛
聯絡電話 (037)222210#162
傳真號碼 (037)22273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50.50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
補助金額 200,000元
補助金額_2 300,000元
補助機關_2 3.94 客家委員會
補助金額_3 150,000元
補助機關_3 3.15.8 交通部觀光局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9/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公館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3苗栗縣公館鄉玉泉村14鄰368-1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紙本文件費: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9/12 17:00
開標時間 105/09/13 10:00
開標地點 363苗栗縣公館鄉玉泉村14鄰368-1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3苗栗縣公館鄉玉泉村14鄰368-1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民國105年10月15日期間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廣播、節目、廣告、企劃、傳播(含媒體)、公關公司、文化藝術專業廠商或相關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機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上班時間內至苗栗縣公館鄉玉泉村14鄰368-10號本所一樓行政室購領或郵購(郵購需附足回郵信封及相關文件圖說費用,並請註明本標(案)名稱)。
招標文件售價 紙本文件費每件200元,電子領標費每件100元(均不退還)。
付款辦法 1.驗收後付款。2.若本所補助款不足,於活動辦理前,由甲方以書面通知,契約金額將視實際情形酌予調整,將按實際補助金額額度,與原計畫經費額度比例減少或刪除每一活動項目之金額。付款方式:本契約部份價金,即由苗栗縣政府及中央單位補助本契約之款項,廠商得依補助款實際入庫時程,選擇本所所訂甲、乙兩案付款方式。甲:於苗栗縣政府及中央單位補助款核撥入庫後,本所於三個月內付款。乙:苗栗縣政府融資調度平台方案支付價金。
其他 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二、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地址: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三、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局處(站、組)檢舉電話與信箱:苗栗縣調查局:(037)358888,傳真:(037)334739。地址: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四、本案履約起迄日期為預估起迄日期。五、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六、本案依招標次數分次領標,無法沿用上次招標文件投標及上次領標憑據。七、廠商資格如需檢附公會會員證明者,請提出加入公會且仍為有效期限之公會會員證明。八、98年4月13日起生效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資格證明文件。九、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截止投標期限、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時間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者亦同。十、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公館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1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5.59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劉國瑛
聯絡電話
(037)222210#162
機關代碼
3.76.45.59
單位名稱
苗栗縣公館鄉公所
機關地址
363苗栗縣公館鄉玉泉村14鄰368-10號
聯絡人
劉國瑛
聯絡電話
(037)222210#162
傳真號碼
(037)22273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50.50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
補助金額
200,000元
補助金額_2
300,000元
補助機關_2
3.94 客家委員會
補助金額_3
150,000元
補助機關_3
3.15.8 交通部觀光局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9/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公館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3苗栗縣公館鄉玉泉村14鄰368-1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紙本文件費: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9/12 17:00
開標時間
105/09/13 10:00
開標地點
363苗栗縣公館鄉玉泉村14鄰368-1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3苗栗縣公館鄉玉泉村14鄰368-1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民國105年10月15日期間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廣播、節目、廣告、企劃、傳播(含媒體)、公關公司、文化藝術專業廠商或相關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機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上班時間內至苗栗縣公館鄉玉泉村14鄰368-10號本所一樓行政室購領或郵購(郵購需附足回郵信封及相關文件圖說費用,並請註明本標(案)名稱)。
招標文件售價
紙本文件費每件200元,電子領標費每件100元(均不退還)。
付款辦法
1.驗收後付款。2.若本所補助款不足,於活動辦理前,由甲方以書面通知,契約金額將視實際情形酌予調整,將按實際補助金額額度,與原計畫經費額度比例減少或刪除每一活動項目之金額。付款方式:本契約部份價金,即由苗栗縣政府及中央單位補助本契約之款項,廠商得依補助款實際入庫時程,選擇本所所訂甲、乙兩案付款方式。甲:於苗栗縣政府及中央單位補助款核撥入庫後,本所於三個月內付款。乙:苗栗縣政府融資調度平台方案支付價金。
其他
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二、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地址: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三、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局處(站、組)檢舉電話與信箱:苗栗縣調查局:(037)358888,傳真:(037)334739。地址: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四、本案履約起迄日期為預估起迄日期。五、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六、本案依招標次數分次領標,無法沿用上次招標文件投標及上次領標憑據。七、廠商資格如需檢附公會會員證明者,請提出加入公會且仍為有效期限之公會會員證明。八、98年4月13日起生效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資格證明文件。九、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截止投標期限、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時間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者亦同。十、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公館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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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51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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