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4苗栗縣大湖鄉大湖村忠孝路69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因履約期程較長,為確保廠商能盡履約責任,故收取履約保證金。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4苗栗縣大湖鄉大湖村忠孝路69號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5工作天內簽約,履約期程自簽約日起為期一年。(詳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合法登記有案之技術顧問機構(科別:土木工程)或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工程)或建築師事務所資格,應附具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
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郵購〈請自備回郵信封〉或親自至本所財行課領取。
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紙本文件費新台幣伍佰元正,郵購或至本所購買後憑收據領取招標文件。
〔其他〕:
1.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及「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採限制性招標辦理,經公開客觀評選依評分轉序位決定優勝廠商進行議價。。
2.本案投標廠商應提出10份服務建議書及1片光碟參與評選,開標當日進行資格審查後,次日辦理評選,服務建議書內容、評選辦法、評選項目及評分標準詳如投標須知。
3.本案自決標日次日起15工作天內完成簽約,履約期程自簽約日起為期1年。辦理草莓竹構屋整體企劃行銷與媒傳(識別設計、平面攝影、新聞稿、竹藝推廣課程、地方說明會、設計成果發表會、成果報告書及相關執照申請;草莓竹構屋基地選址、設計(含邀請建築師參與)及工程施作(含周邊環境整理)。
4.餘詳投標須知及合約書等招標文件。
5.截止投標時間或開標時間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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