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苗栗縣大湖鄉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6.45.58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姓名 | 職業 |
| 黃豐明 | 已退休 |
| 謝國昌 |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科長 |
| 林文雄 | 已退休 |
| 藍祥潤 | 苗栗縣大湖鄉公所社會福利課課長 |
| 鍾彥良 | 苗栗縣大湖鄉公所財政暨行政課課長 |
| 陳至瑋 | 苗栗縣大湖鄉公所建設課課長 |
| 古石明 | 苗栗縣大湖鄉公所秘書 |
| 機關代碼 | 3.76.45.58 |
| 單位名稱 | 建設課 |
| 機關地址 | 364苗栗縣 大湖鄉 明湖村中正路80號 |
| 聯絡人 | 林昆履 |
| 聯絡電話 | (037) 991111 #130 |
| 傳真號碼 | (037) 990205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開標時間 | 107/08/14 13:30 |
| 原公告日期 | 107/08/02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苗栗縣-大湖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 廠商代碼 | 54778695 |
| 廠商名稱 | 居易技術顧問有限公司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公司登記 |
| 廠商業別 | 技術顧問公司 |
| 廠商地址 | 500 彰化縣 彰化市 彰南路5段395號1樓 |
| 廠商電話 | (04) 7382593 |
| 決標金額 | 2,554,236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是 |
| 履約起迄日期 | 107/08/22 - 108/03/29 (預估)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大湖老街獨特風情構成及特色街道營造計畫-委託設計監造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居易技術顧問有限公司 |
| 參與評選 | 是 |
|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 6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2,648,837元 |
| 底價金額 | 2,554,236元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2,554,236元 |
| 評選委員 | 出席會議 姓名 職業 是 黃豐明 已退休 否 謝國昌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科長 是 林文雄 已退休 是 藍祥潤 苗栗縣大湖鄉公所社會福利課課長 是 鍾彥良 苗栗縣大湖鄉公所財政暨行政課課長 是 陳至瑋 苗栗縣大湖鄉公所建設課課長 是 古石明 苗栗縣大湖鄉公所秘書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07/08/21 |
| 決標公告日期 | 107/08/23 |
| 契約編號 | 107C004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2,554,236元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 無預算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76.45.58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苗栗縣大湖鄉公所 |
| 附加說明 | 1.本案評選作業依評分轉序位評定,由評選委員會過半數之決定為優勝廠商後辦理議價。 2.本案計費方法依公共工程(非建築類)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算,決標金額為各階段服務費用百分比參考上限乘以百分之玖拾肆點伍零(換算金額為2554236元),在底價為各階段服務費用百分比上限乘以百分之玖拾肆點伍零(換算金額為2554236元)內。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