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擴充項目及數量上限為:三層式雙面書櫃2座、四層式雙面書櫃3座,以本採購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結算金額所得餘額為後續擴充金額上限。後續擴充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補助機關_2
3.13.50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4苗栗縣大湖鄉明湖村中正路8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4苗栗縣大湖鄉明湖村中正路80號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140個工作天完工
廠商資格摘要
合法登記有案之土木包工業或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
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郵購(請自備回郵信封)或親自至本所財行課領取。
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紙本文件費(含圖說)新台幣伍佰元正,郵購或至本所購買後憑收據領取招標文件。
〔其他〕:
1.履約期限為自決標次日起含簽約完成共10日開工,開工日起140工作天為竣工期限(不含申請相關許可證照期間),須俟取得室內裝修許可後始能施工。
2.本案部分經費屬台電、中油及教育部補助款,需視補助款入庫狀況或本所公庫資金調度情形撥付。教育部專款補助代辦經費免上苗栗縣政府融資平台。
3.圖書館空間改善含拆除旋轉梯及部分隔間,新設無障礙電梯,改善無障礙廁所及坡道設施,新購書櫃書架等,須取得室內裝修合格證明及昇降設備使用許可證等,餘如合約條款、總表、工程詳細表及施工圖說所載範圍等招標文件。
4.截止投標時間或開標時間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