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6.45.57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課員詹鳳玉 |
| 聯絡電話 | (04)25892101#139 |
| 機關地址 | 369苗栗縣卓蘭鎮中山路127號(施工中)【臨時辦公處:卓蘭獅子館(中正路十一之一號)】 |
| 傳真號碼 | (04)2589617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是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11/2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2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5元 |
| 文件代收費 | 13元 |
| 總計 | 28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4/11/25 12:00 |
| 開標時間 | 114/11/25 14:00 |
| 開標地點 | 本所(卓蘭獅子館)會議室(若遇特殊狀況本所得更換開標地點)。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投標須知三十二、押標金金額:■(1)一定金額:新臺幣60,000元整,得標後押標金得轉作履約保證金(以不逾預算金額或預估採購總額之5%為原則)。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69001苗栗縣卓蘭鎮中山路127號(施工中)【臨時辦公處:卓蘭獅子館(中正路十一之一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廠商應於機關函文通知日起30日內將採購標的送達卓蘭鎮公所新行政大樓並完成安裝測試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土木包工業(E102011)或綜合營造業(E101011)丙等以上;另如允許合作社(含原住民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且無不良紀錄者,並應具備合格證件,其餘詳投標須知六十四。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其他:附加說明 | 壹.若截標日或開標日遇到天災或人力不可抗力事件本所停止上班時,將截標日或開標日延至下一上班日之原截標相同時間或原開標相同時間。若開標當日有數案件同時開標時,原則上依案號之順序依序開標。本案已事先招標公告通知廠商開標時間(其交通時間請自行掌控)未到場者【主持人宣布開標後15分鐘內經通知仍未到場】視同放棄議價、比減價格之權利。廠商標價超過預算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餘詳投標須知【檢驗上傳標案:本所nas2/Public/財政暨行政課/電子領標儲存區1,需求單位自行檢視】。 貳.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1及15條規定,採序位法,價格不納入評分(評分及格最低標),評比結果不合格的情形(如以評分定序位,而未達評分平均80分不及格),未達合格標準者,不得列為協商及決標對象。對於同分之處理,先依「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8條略述要旨:有二家以上廠商為同一優勝序位者,以標價低者優先減價,再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5條之1第1項第2款規定:擇配分最高之評選項目之得分合計值較高者決標,得分仍相同者抽簽決定之。開標當日辦理資格審查(隨投標文件附服務建議書8份)。審查委員會時間另行通知。審查結果序位第一,且經審查委員會過半數決定者優先議價。 1140D0007804簽。如擬鎮長詹錦章10.23。 工作小組:朱菊景(採購)、李德榮、林啟銘(採購)、熊小惠(備1)、徐佩妤(備2)。 審查委員會:高嘉陽(召集人)、李炳勳(副召集人)、詹人樺、林文雄(外聘)、葉志航(外聘)、黃石榮(備1)、詹加煌(備2) 參. 須知三十九、履約保證金金額: ■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8%。 須知四十三、履約保證金繳納期限:決標次日起10日內繳納。 須知四十五、保固保證金金額: ■(2)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契約金額2 %。 須知四十六、保固保證金有效期: (若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保固保證金,其有效期應較契約規定之保固期限長90日)。 須知四十七、保固保證金繳納期限:於履約標的完成驗收付款前應繳納保固保證金(保固保證金得以相當額度之履約保證金或應付契約價金代之)。 須知五十八、 ■(1)最低標: ■(1-2)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採評分及格最低標(審查項目、標準及審查方式如附件)。 須知五十三、各種保證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本所財政暨行政課。 須知六十、本採購: (2)決標方式為: ■(2-1)總價決標。 (4)單價調整方式: ■(4-2)簽訂契約時,契約之各單項目價格,依廠商投標文件之單價,以決標總價與投標文件之總價比例調整。 ■(4-3)有特殊情形或得標廠商認為某項目單價不合理時,得於訂約時由本機關與得標廠商協議調整之。 須知七十五、採購標的之維護修理: ■(1)由得標廠商負責一定期間,費用計入標價決標:本履約標的自全部完成履約經驗收合格日之日起,由廠商保固1年,為確保品質,得標廠商於交貨時應檢附生產設備廠商或總代理商之出廠一年保固書及零件供應五年無缺保證書以確保長期維修能力。 契約第5條規定: (一) 除契約另有約定外,依下列條件辦理付款:… 6.■驗收後付款:於驗收合格,廠商繳納保固保證金(契約未明訂需繳納保固保證金者則免),機關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一次無息結付尾款。其保固保證金得由支付廠商之價金中扣除。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 10.物價指數調整(無則免填): (1)履約進行期間,如遇物價波動時,得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物價指數 (由機關載明指數名稱),就漲跌幅超過5 %之部分,調整契約價金(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得調整之標的項目)。 契約第16條規定: (一)保固期:本履約標的自全部完成履約經驗收合格日之日起,由廠商保固1年,為確保品質,得標廠商於交貨時應檢附生產設備廠商或總代理商之出廠一年保固書及零件供應五年無缺保證書以確保長期維修能力。 肆.若我國廠商所供應的標的(含工程、財物及勞務)之原產地得為外國者(如亞洲、美洲、歐洲、非洲或大洋洲等)。仍需符合101年4月18日工程企字第10100114530號函、101年9月13日工程企字第10100346580號函及107年3月5日工程企字第10600398783號函規定辦理。如允許供應大陸地區標的:須符合兩岸進口及貿易往來相關規定。另檢附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大陸物品不予許輸入項目彙整總表FHJP191R01供參【住的安全:材料如耐火陶瓷製品(如鋪面磚及牆面磚等)、精密陶瓷、鉚釘、矽錳鋼線、高速鋼線、鋼條及桿等;行的安全:如油電混和公共汽車、天然氣公車;】。 伍.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4-25892101*232,專線電話(兼傳真)04-25897591。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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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