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911001 已決標公告

苗栗縣卓蘭鎮114年度鄰長為民服務無鉛汽油油料採購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決標日:113/12/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35,000
原始預算
$ 735,000
底價金額
$ 735,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機關代碼 3.76.45.5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12 - 石油及天然氣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課員朱菊景
聯絡電話 (04)25892101#102
機關代碼 3.76.45.57
單位名稱 民政課
機關地址 369苗栗縣卓蘭鎮中山路127號
聯絡人 課員朱菊景
聯絡電話 (04)25892101#102
傳真號碼 (04)2589582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壹年(民國115年1月1日起至民國115年12月31日)後續擴充權利 。廠商於契約書期限內無違規紀錄,由機關於契約期滿前以書面提出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執行,擴充金額至新臺幣73萬5,000元為上限,雙方以換文方式辦理續約【工程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經廠商函復機關同意即生效,並須待機關年度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再行支付。餘詳投標須知六十二。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9/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0/01 12:00
開標時間 113/10/01 14:00
開標地點 本所(卓蘭獅子館)會議室(若遇特殊狀況本所得更換開標地點)。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9001苗栗縣卓蘭鎮中山路127號(施工中)【臨時辦公處:卓蘭獅子館(中正路十一之一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壹.若截標日或開標日遇到天災或人力不可抗力事件本所停止上班時,將截標日或開標日延至下一上班日之原截標相同時間或原開標相同時間。若開標當日有數案件 同時開標時,依案號之順序依序開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議價、比減價格之權利。廠商標價超過預算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其餘詳投標須知。 貳. 營業項目具有【石油煉製業(C803011)】、【汽油、柴油批發業(F112010)】、【加油站業(F212011)】之一或其他與本案委託事項相關之行業,請檢附石油煉製業經營許可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含原住民合作社),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且無不良紀錄者,並應具備合格證件。餘詳投標須知六十四。 參.投標須知三十八、無押標金之理由為: ■(2)未達公告金額之工程、財物採購。 ■(4)依市場交易慣例或採購案特性,無收取押標金之必要或可能者。 投標須知四十四、無履約保證金之理由為: ■(2)未達公告金額之工程、財物採購。 □(3)依市場交易慣例或採購案特性,無收取履約保證金之必要或可能者。 投標須知六十、本採購: ■(1)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2)決標方式為: ■(2-5)單價決標(以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決定得標廠商) 本案採單價決標,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一規定,機關依本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或第2款規定採最低標決標,其因履約期間數量不確定而於招標文件規定以招標標的之單價決定最低標者,並依載明履約期間預估需求數量。招標標的在二項以上而未採分項決標者,並應以各項單價(預算單價 × 固定比率)及其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決標最低標。 投標須知八十三、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如附件。【法務部廉政署、調查局暨各處站組檢舉電話檢舉信箱資料】 【90.11.27(90)工程稽字第90046660號:為利廠商對於招標文件疑義及異議之提出,機關辦理採購招標時,應將疑義、異議及檢舉受理單位聯絡電話、傳真及地址等,依序載明於招標文件及公告】 契約第五條規定: (一) 除契約另有約定外,依下列條件辦理付款: 3.分批付款(由機關視需要於招標時載明,無者免填): ■分批交貨,分批付款,每批數交貨完畢後付款。廠商於符合前述付款條件後提出證明文件。機關於15工作天內完成審核程序後,通知廠商提出請款單據,並於接到廠商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付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 6.驗收後付款:於驗收合格,廠商繳納保固保證金(契約未明定需繳納保固保證金者則免)後,機關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一次無息結付尾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 10.物價指數調整(無者免填): (1)履約進行期間,如遇物價波動時,得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物價指數 (由機關載明指數名稱),就漲跌幅超過5%之部分,調整契約價金(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得調整之標的項目)。 (2)適用物價指數基期更換者,其換基當月起完成之履約標的,自動適用新基期指數核算履約標的調整款,調整原依舊基期指數結清之履約標的款不予追溯核算。每月公布之物價指數修正時,處理原則亦同。 (三)廠商請領契約價金時應提出之其他文件為(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無者免填): ■加值明細表及發票。 肆.若我國廠商所供應的標的(含工程、財物及勞務)之原產地:亞洲、歐洲、美洲、非洲或大洋洲等。其仍需符合101年4月18日工程企字第10100114530號函、101年9月13日工程企字第10100346580號函及107年3月5日工程企字第10600398783號函規定辦理。如允許供應大陸地區標的:須符合兩岸進口及貿易往來相關規定。另檢附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大陸物品不予許輸入項目彙整總表FHJP191R01供參。 伍.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8條規定,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但經招標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電子領標廠商端改以「檢驗電子憑據」功能列印,機關端則以「廠商繳費明細查詢」功能檢驗,以免因「電子憑據磁片」送至機關前被押壞而產生爭議。 陸.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4-25892101*232,專線電話(兼傳真)04-2589759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10/01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5.5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課員朱菊景
聯絡電話
(04)25892101#102
機關代碼
3.76.45.57
單位名稱
民政課
機關地址
369苗栗縣卓蘭鎮中山路127號
聯絡人
課員朱菊景
聯絡電話
(04)25892101#102
傳真號碼
(04)2589582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壹年(民國115年1月1日起至民國115年12月31日)後續擴充權利 。廠商於契約書期限內無違規紀錄,由機關於契約期滿前以書面提出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執行,擴充金額至新臺幣73萬5,000元為上限,雙方以換文方式辦理續約【工程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經廠商函復機關同意即生效,並須待機關年度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再行支付。餘詳投標須知六十二。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9/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0/01 12:00
開標時間
113/10/01 14:00
開標地點
本所(卓蘭獅子館)會議室(若遇特殊狀況本所得更換開標地點)。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9001苗栗縣卓蘭鎮中山路127號(施工中)【臨時辦公處:卓蘭獅子館(中正路十一之一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壹.若截標日或開標日遇到天災或人力不可抗力事件本所停止上班時,將截標日或開標日延至下一上班日之原截標相同時間或原開標相同時間。若開標當日有數案件 同時開標時,依案號之順序依序開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議價、比減價格之權利。廠商標價超過預算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其餘詳投標須知。 貳. 營業項目具有【石油煉製業(C803011)】、【汽油、柴油批發業(F112010)】、【加油站業(F212011)】之一或其他與本案委託事項相關之行業,請檢附石油煉製業經營許可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含原住民合作社),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且無不良紀錄者,並應具備合格證件。餘詳投標須知六十四。 參.投標須知三十八、無押標金之理由為: ■(2)未達公告金額之工程、財物採購。 ■(4)依市場交易慣例或採購案特性,無收取押標金之必要或可能者。 投標須知四十四、無履約保證金之理由為: ■(2)未達公告金額之工程、財物採購。 □(3)依市場交易慣例或採購案特性,無收取履約保證金之必要或可能者。 投標須知六十、本採購: ■(1)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2)決標方式為: ■(2-5)單價決標(以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決定得標廠商) 本案採單價決標,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一規定,機關依本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或第2款規定採最低標決標,其因履約期間數量不確定而於招標文件規定以招標標的之單價決定最低標者,並依載明履約期間預估需求數量。招標標的在二項以上而未採分項決標者,並應以各項單價(預算單價 × 固定比率)及其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決標最低標。 投標須知八十三、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如附件。【法務部廉政署、調查局暨各處站組檢舉電話檢舉信箱資料】 【90.11.27(90)工程稽字第90046660號:為利廠商對於招標文件疑義及異議之提出,機關辦理採購招標時,應將疑義、異議及檢舉受理單位聯絡電話、傳真及地址等,依序載明於招標文件及公告】 契約第五條規定: (一) 除契約另有約定外,依下列條件辦理付款: 3.分批付款(由機關視需要於招標時載明,無者免填): ■分批交貨,分批付款,每批數交貨完畢後付款。廠商於符合前述付款條件後提出證明文件。機關於15工作天內完成審核程序後,通知廠商提出請款單據,並於接到廠商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付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 6.驗收後付款:於驗收合格,廠商繳納保固保證金(契約未明定需繳納保固保證金者則免)後,機關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一次無息結付尾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 10.物價指數調整(無者免填): (1)履約進行期間,如遇物價波動時,得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物價指數 (由機關載明指數名稱),就漲跌幅超過5%之部分,調整契約價金(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得調整之標的項目)。 (2)適用物價指數基期更換者,其換基當月起完成之履約標的,自動適用新基期指數核算履約標的調整款,調整原依舊基期指數結清之履約標的款不予追溯核算。每月公布之物價指數修正時,處理原則亦同。 (三)廠商請領契約價金時應提出之其他文件為(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無者免填): ■加值明細表及發票。 肆.若我國廠商所供應的標的(含工程、財物及勞務)之原產地:亞洲、歐洲、美洲、非洲或大洋洲等。其仍需符合101年4月18日工程企字第10100114530號函、101年9月13日工程企字第10100346580號函及107年3月5日工程企字第10600398783號函規定辦理。如允許供應大陸地區標的:須符合兩岸進口及貿易往來相關規定。另檢附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大陸物品不予許輸入項目彙整總表FHJP191R01供參。 伍.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8條規定,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但經招標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電子領標廠商端改以「檢驗電子憑據」功能列印,機關端則以「廠商繳費明細查詢」功能檢驗,以免因「電子憑據磁片」送至機關前被押壞而產生爭議。 陸.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4-25892101*232,專線電話(兼傳真)04-2589759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10/01 12: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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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64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45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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