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502001 已截止

卓蘭鎮111年度改善公廁暨提升優質公廁推動計畫工程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公告日:111/05/18 截止日:111/05/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2,245,059

押標金
$ 11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1/05/24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機關代碼 3.76.45.5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辦事員鍾銘修
聯絡電話 (04)25892101#187
機關代碼 3.76.45.57
單位名稱 苗栗縣卓蘭鎮公共設施管理所
機關地址 369苗栗縣卓蘭鎮新厝里中山路127號
聯絡人 辦事員鍾銘修
聯絡電話 (04)25892101#187
傳真號碼 (04)25895085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5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補助金額 2,245,059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5/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24 12:00
開標時間 111/05/24 14:00
開標地點 本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1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9001苗栗縣卓蘭鎮新厝里中山路12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0日內開工,開工起75日內竣工(日曆天),餘詳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土木包工業(營業項目代碼:E102011)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營業項目代碼:E101011);且無不良紀錄者,並應具備合格證件。其他詳如投標須知六十四、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若截標日或開標日遇到天災或人力不可抗力事件本所停止上班時,將截標日或開標日延至下一上班日之原截標相同時間或原開標相同時間。若開標當日有數案件 同時開標時,依案號之順序依序開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減價、比減價格之權利。廠商標價超過預算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其餘詳投標須知。 二.投標須知三十九、規定:履約保證金額度為依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10%計算。投標須知四十五、規定:保固保證金金額:結算金額3%。契約第十六條規定:非結構物由廠商保固1年。結構物……由廠商保固3年。 契約第五條規定: (一)除契約另有約定外,依下列條件辦理付款: 2.■估驗款(由機關視個案情形於招標時勾選;未勾選者,表示無估驗款): (1)廠商自開工日起,工程進度達50%得申請估驗計價1次,並依工程會訂定之「公共工程估驗付款作業程序」提出必要文件,以供估驗。機關於15工作天(含技術服務廠商之審查時間)內完成審核程序後,通知廠商提出請款單據,並於接到廠商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付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 (3)估驗以完成施工者為限,如另有規定其半成品或進場材料得以估驗計價者,從其規定。該項估驗款每期均應扣除5%作為保留款(有預付款之扣回時一併扣除)。 3.驗收後付款:於驗收合格,廠商繳納保固保證金後,機關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一次無息結付尾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 三.履約期間:【應於決標日起10日內申報開工,機關核准開工起75日內竣工(日數依契約為日曆天),餘詳契約書】。但上述履約期限有字數限制,故簡略為【決標日起10日內開工,開工起75日內竣工(日曆天),餘詳契約】。 四.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4-25892101*232,專線電話(兼傳真)04-2589759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24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5.5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辦事員鍾銘修
聯絡電話
(04)25892101#187
機關代碼
3.76.45.57
單位名稱
苗栗縣卓蘭鎮公共設施管理所
機關地址
369苗栗縣卓蘭鎮新厝里中山路127號
聯絡人
辦事員鍾銘修
聯絡電話
(04)25892101#187
傳真號碼
(04)25895085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5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補助金額
2,245,059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5/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24 12:00
開標時間
111/05/24 14:00
開標地點
本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1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9001苗栗縣卓蘭鎮新厝里中山路12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0日內開工,開工起75日內竣工(日曆天),餘詳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土木包工業(營業項目代碼:E102011)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營業項目代碼:E101011);且無不良紀錄者,並應具備合格證件。其他詳如投標須知六十四、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若截標日或開標日遇到天災或人力不可抗力事件本所停止上班時,將截標日或開標日延至下一上班日之原截標相同時間或原開標相同時間。若開標當日有數案件 同時開標時,依案號之順序依序開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減價、比減價格之權利。廠商標價超過預算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其餘詳投標須知。 二.投標須知三十九、規定:履約保證金額度為依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10%計算。投標須知四十五、規定:保固保證金金額:結算金額3%。契約第十六條規定:非結構物由廠商保固1年。結構物……由廠商保固3年。 契約第五條規定: (一)除契約另有約定外,依下列條件辦理付款: 2.■估驗款(由機關視個案情形於招標時勾選;未勾選者,表示無估驗款): (1)廠商自開工日起,工程進度達50%得申請估驗計價1次,並依工程會訂定之「公共工程估驗付款作業程序」提出必要文件,以供估驗。機關於15工作天(含技術服務廠商之審查時間)內完成審核程序後,通知廠商提出請款單據,並於接到廠商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付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 (3)估驗以完成施工者為限,如另有規定其半成品或進場材料得以估驗計價者,從其規定。該項估驗款每期均應扣除5%作為保留款(有預付款之扣回時一併扣除)。 3.驗收後付款:於驗收合格,廠商繳納保固保證金後,機關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一次無息結付尾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 三.履約期間:【應於決標日起10日內申報開工,機關核准開工起75日內竣工(日數依契約為日曆天),餘詳契約書】。但上述履約期限有字數限制,故簡略為【決標日起10日內開工,開工起75日內竣工(日曆天),餘詳契約】。 四.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4-25892101*232,專線電話(兼傳真)04-2589759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24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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