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6.45.57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1 - 附帶於農、牧、林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課員陳富源 |
| 聯絡電話 | (04)25892101#157 |
| 機關地址 | 369苗栗縣卓蘭鎮新厝里中山路127號 |
| 傳真號碼 | (04)2589617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後續擴充金額為本案預算金額扣除決標金額後之標餘款,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原契約工作內容之增加數量,擴充期限至110年12月15日或預算用罄為止,並以換文方式辦理。(依工程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說明二規定,如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使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 補助機關 | 3.13.20.13 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 |
| 補助金額 | 480,0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9/12/1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2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5元 |
| 文件代收費 | 13元 |
| 總計 | 28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9/12/23 12:00 |
| 開標時間 | 109/12/23 14:00 |
| 開標地點 | 本所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6941苗栗縣卓蘭鎮新厝里中山路127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應於簽約日起至110年12月15日或預算用罄止(日曆天計算)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營業項目持有造林業A201010(含育苗等)、種苗業A101011(含種苗批發業F101081、種苗零售業F201061或種苗輸出入業F401070等)、園藝服務業A102080(綠化服務業)或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91等相關行業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且無不良紀錄者,並應具備合格證件。其餘詳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若截標日或開標日遇到天災或人力不可抗力事件本所停止上班時,將截標日或開標日延至下一上班日之原截標相同時間或原開標相同時間。若開標當日有數案件 同時開標時,依案號之順序依序開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議價、比減價格之權利。廠商標價超過預算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其餘詳投標須知。 二.履約保證金額度為新臺幣60,000元整。 契約第五條規定: (一)除契約另有約定外,依下列條件辦理付款: 2.分期付款(無者免填): (1)契約分期付款於每期估驗合格後依實際施作項目及數量核算付款。其各期之付款條件:施作完畢後須提送養護日報表、施工照片,並於估驗通過後請款。(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 (2)廠商於符合前述各期付款條件後提出證明文件。機關於15工作天內完成審核程序後,通知廠商提出請款單據,並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付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 3.驗收後付款:於驗收合格後,機關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一次無息結付尾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 三.履約期間:【應於機關簽約日起至110年12月15日或預算用罄為止(以日曆天計算)】,但上述履約期限有字數限制,故簡略為【應於簽約日起至110年12月15日或預算用罄止(日曆天計算)】。 四.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4-25892101*232,專線電話(兼傳真)04-25897591。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9/12/23 12: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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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