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1201001 已決標公告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行政大樓配合多元目標使用規劃拆除重建工程」委託專案管理(含監造)技術服務案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決標日:110/01/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徐英豪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156,104
原始預算
$ 7,302,147
底價金額
$ 7,156,104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機關代碼 3.76.45.5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課員詹鳳玉
聯絡電話 (04)25892101#139
機關代碼 3.76.45.57
單位名稱 財政暨行政課
機關地址 369苗栗縣卓蘭鎮新厝里中山路127號
聯絡人 課員詹鳳玉
聯絡電話 (04)25892101#139
傳真號碼 (04)25894516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 內政部
補助金額 1,0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9/12/09
原公告日 109/12/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12/22 12:00
開標時間 109/12/22 14:00
開標地點 本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941苗栗縣卓蘭鎮新厝里中山路12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驗收通過結算及取得必要之許可及執照止,餘詳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過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業(公司)(I101061) 或相關技師事務所等,且投標廠商應至少具備有建築專業背景人員,並提出證明文件(建築師證書),並應具備下列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餘詳投標須知。 (一)工程技術顧問業(公司)(I101061) (二)建築師事務所 (三)技師事務所 (四)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若截標日或開標日遇到天災或人力不可抗力事件本所停止上班時,將截標日或開標日延至下一上班日之原截標相同時間或原開標相同時間。若開標當日有數案件 同時開標時,依案號之順序依序開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議價、比減價格之權利。廠商標價超過預算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其餘詳投標須知。 二.履約保證金額度為依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8%計算。 契約第五條規定: 十六、除契約另有約定外,依下列條件辦理付款:乙方依契約約定之付款條件提出符合契約約定之證明文件後,甲方應於15工作天內完成審核程序後,通知乙方提出請款單據,並於接到乙方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付款;屬驗收付款者,於驗收合格後,甲方於接到乙方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一次無息結付尾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 三.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1及15條規定,採序位法,價格合理性納入評分,評比結果不合格的情形(如以評分定序位,而評分平均70分不及格),未達合格標準者,不得列為協商及決標對象。對於同分之處理先依據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23條略述要旨:有二家以上廠商為同一優勝序位者,以標價低者優先減價,再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4條規定辦理。開標當日辦理資格審查(隨投標文件附服務建議書10份及光碟片1份)。評選時間為109年12月28日14時00分。評選結果序位第一且經採購評選委員會過半數之決定者優先議價。 委員名單:詹加煌(召集人)、詹人樺(副召集人)、高嘉陽、陳易珊、張智元(外聘)、邱智佑(外聘)、賴瑞宗(外聘)、邢治宇(外聘)、林賜郎(外聘)、陳瑞旺(備取)、陳富原(備取)。 四.本案採分期付款方式: 1.第一期:內政部已核定補助規劃費新臺幣1佰萬元執行部分:包括本案須完成至研擬完成工作執行計畫(佔服務費用10%)及行政大樓多目標使用規劃拆除重建細部計畫書之編製及修正(以下簡稱拆除重建細部計畫書)之服務費用,占服務費用20%:補充完成「拆除重建細部計畫書(含初步設計30%)」編製,以供機關提送內政部審查後,得申請機關支付計畫書之編製及修正之服務費用20%(詳契約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一目)。 2.第二期:陸佰貳拾伍萬貳仟壹佰肆拾柒元(NT$6,302,147元)俟中央機關核定補助款,預算通過後,行文通知得標廠商後,庚續辦理各項服務(詳契約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二目至第五款)。 五.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4-25892101*232,專線電話(兼傳真)04-258975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22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5.57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課員詹鳳玉
聯絡電話
(04)25892101#139
機關代碼
3.76.45.57
單位名稱
財政暨行政課
機關地址
369苗栗縣卓蘭鎮新厝里中山路127號
聯絡人
課員詹鳳玉
聯絡電話
(04)25892101#139
傳真號碼
(04)25894516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 內政部
補助金額
1,0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9/12/09
原公告日
109/12/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12/22 12:00
開標時間
109/12/22 14:00
開標地點
本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941苗栗縣卓蘭鎮新厝里中山路12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驗收通過結算及取得必要之許可及執照止,餘詳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過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業(公司)(I101061) 或相關技師事務所等,且投標廠商應至少具備有建築專業背景人員,並提出證明文件(建築師證書),並應具備下列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餘詳投標須知。 (一)工程技術顧問業(公司)(I101061) (二)建築師事務所 (三)技師事務所 (四)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若截標日或開標日遇到天災或人力不可抗力事件本所停止上班時,將截標日或開標日延至下一上班日之原截標相同時間或原開標相同時間。若開標當日有數案件 同時開標時,依案號之順序依序開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議價、比減價格之權利。廠商標價超過預算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其餘詳投標須知。 二.履約保證金額度為依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8%計算。 契約第五條規定: 十六、除契約另有約定外,依下列條件辦理付款:乙方依契約約定之付款條件提出符合契約約定之證明文件後,甲方應於15工作天內完成審核程序後,通知乙方提出請款單據,並於接到乙方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付款;屬驗收付款者,於驗收合格後,甲方於接到乙方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一次無息結付尾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 三.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1及15條規定,採序位法,價格合理性納入評分,評比結果不合格的情形(如以評分定序位,而評分平均70分不及格),未達合格標準者,不得列為協商及決標對象。對於同分之處理先依據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23條略述要旨:有二家以上廠商為同一優勝序位者,以標價低者優先減價,再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4條規定辦理。開標當日辦理資格審查(隨投標文件附服務建議書10份及光碟片1份)。評選時間為109年12月28日14時00分。評選結果序位第一且經採購評選委員會過半數之決定者優先議價。 委員名單:詹加煌(召集人)、詹人樺(副召集人)、高嘉陽、陳易珊、張智元(外聘)、邱智佑(外聘)、賴瑞宗(外聘)、邢治宇(外聘)、林賜郎(外聘)、陳瑞旺(備取)、陳富原(備取)。 四.本案採分期付款方式: 1.第一期:內政部已核定補助規劃費新臺幣1佰萬元執行部分:包括本案須完成至研擬完成工作執行計畫(佔服務費用10%)及行政大樓多目標使用規劃拆除重建細部計畫書之編製及修正(以下簡稱拆除重建細部計畫書)之服務費用,占服務費用20%:補充完成「拆除重建細部計畫書(含初步設計30%)」編製,以供機關提送內政部審查後,得申請機關支付計畫書之編製及修正之服務費用20%(詳契約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一目)。 2.第二期:陸佰貳拾伍萬貳仟壹佰肆拾柒元(NT$6,302,147元)俟中央機關核定補助款,預算通過後,行文通知得標廠商後,庚續辦理各項服務(詳契約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二目至第五款)。 五.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4-25892101*232,專線電話(兼傳真)04-258975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22 12: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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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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