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309002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卓蘭鎮公所垃圾轉運車(340-VB)維修案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決標日:106/03/2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永傳汽車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28,646
原始預算
$ 432,722
底價金額
$ 428,646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機關代碼 3.76.45.5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1 - 機動車輛及機器腳踏車銷售、維修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隊員兼稽查員陳嘉琪
聯絡電話 (04)25892101#313
機關代碼 3.76.45.57
單位名稱 苗栗縣卓蘭鎮清潔隊
機關地址 369苗栗縣卓蘭鎮新厝里中山路127號
聯絡人 隊員兼稽查員陳嘉琪
聯絡電話 (04)25892101#313
傳真號碼 (04)2589617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6/03/16
原公告日 106/03/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以郵寄(附回郵信封)或親自至本所一樓收發室購買。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5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3/21 12:00
開標時間 106/03/21 13:30
開標地點 本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941苗栗縣卓蘭鎮新厝里中山路12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20個工作天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餘詳契約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汽車維修業,並具備維修引擎技師證書、汽車維修乙級技術士證書(或以上),且無不良紀錄者,並應具備合格證件。其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若截標日或開標日遇到天災或人力不可抗力事件本所停止上班時,將截標日或開標日延至下一上班日之原截標相同時間或原開標相同時間。若開標當日有數案件 同時開標時,依案號之順序依序開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減價、比減價格之權利。廠商標價超過預算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其餘詳投標須知。 2.投標須知規定:履約保證金額度為新臺幣0元整。保固保證金為契約一定比率2%。維修處由廠商保固1年。付款方式為竣工驗收合格一次付清。契約規定:除契約另有約定外,依下列條件辦理付款:驗收後付款:驗收合格交付車輛後付款。 3.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4-25892101*232,專線電話(兼傳真)04-2589759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21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5.5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隊員兼稽查員陳嘉琪
聯絡電話
(04)25892101#313
機關代碼
3.76.45.57
單位名稱
苗栗縣卓蘭鎮清潔隊
機關地址
369苗栗縣卓蘭鎮新厝里中山路127號
聯絡人
隊員兼稽查員陳嘉琪
聯絡電話
(04)25892101#313
傳真號碼
(04)25896173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6/03/16
原公告日
106/03/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以郵寄(附回郵信封)或親自至本所一樓收發室購買。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5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3/21 12:00
開標時間
106/03/21 13:30
開標地點
本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941苗栗縣卓蘭鎮新厝里中山路12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20個工作天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餘詳契約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汽車維修業,並具備維修引擎技師證書、汽車維修乙級技術士證書(或以上),且無不良紀錄者,並應具備合格證件。其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若截標日或開標日遇到天災或人力不可抗力事件本所停止上班時,將截標日或開標日延至下一上班日之原截標相同時間或原開標相同時間。若開標當日有數案件 同時開標時,依案號之順序依序開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減價、比減價格之權利。廠商標價超過預算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其餘詳投標須知。 2.投標須知規定:履約保證金額度為新臺幣0元整。保固保證金為契約一定比率2%。維修處由廠商保固1年。付款方式為竣工驗收合格一次付清。契約規定:除契約另有約定外,依下列條件辦理付款:驗收後付款:驗收合格交付車輛後付款。 3.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4-25892101*232,專線電話(兼傳真)04-2589759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21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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