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57苗栗縣通霄鎮通東里中正路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整;苗栗縣通霄鎮農會繳費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7苗栗縣通霄鎮通東里中正路8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 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領有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可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無者視為不合規定之無效標),且該營業登記資料須為本採購標的物之相關廠商。2.最近一期完稅證明之廠商並具備合格證件且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履約地點:通霄鎮公所、通霄鎮立幼兒園、通霄鎮立圖書館、通霄鎮第十三(牛埔山)公墓納骨堂(懷恩堂)、通霄鎮綜合活動中心(演藝廳) 及通霄鎮垃圾衛生掩埋場。
二.履約期限: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止。
三、付款辦法:分期付款。
四、押標金:無(採購法第三十條勞務採購得免收押標金規定)。
五、履約保證金金額:契約金額一定比率:10%(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十五條規定)。
六、本採購期限不長:對於物價波動,一律不予補貼。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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