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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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03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苗栗縣通霄鎮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6.45.53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12 - 保險(包括再保險)及退休基金服務,不包括強制性社會安全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李清蓉 |
| 聯絡電話 | (037)752104#232 |
| 機關地址 | 357苗栗縣通霄鎮中正路8號 |
| 傳真號碼 | (037)75329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4,260,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7/0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8元 |
| 總計 | 17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苗栗縣通霄鎮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357苗栗縣通霄鎮中正路8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親洽本所社會課,文件費200元,至通霄鎮農會繳款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7/11 09:00 |
| 開標時間 | 106/07/11 09:30 |
| 開標地點 | 357苗栗縣通霄鎮中正路8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213,000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57苗栗縣通霄鎮中正路8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日期之日0時起至滿7個月最後1日24時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凡經政府立案登記保險業廠商,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一、本保險每一被保險人保險事故理賠金額依契約第八條第(二十七)款規定為之。 二、合約有效期限為7個月,保險費採1次給付,於契約生效後2個月內給付。 三、保險期間:自決標日期之日0時起至滿7個月最後1日24時止。 因原規定履約期限為106年7月1日0時起至107年1月31日24時止,為避免有空窗期問題,故修正為前述保險期間,保險期間仍為7個月不變。 四、本次參加投標廠商其估價單所填報價,以本鎮戶政事務所提供106年5月底之本鎮總人口數35,090人(滿15歲人口數31,338人;未滿15歲人口數3,752人)作為被保險人總數填寫,(其後本鎮人口之異動悉依戶政事務所登載資料為準,本所不另行通知,亦不加退保險費);而總價則以單價乘以被保險人總數後為總價,並以總價為投保金額。 五、得標廠商應於契約有效期間內,調派具專業知識的專人至本所駐點定時接受鎮民申請理賠案件並提供保險法令及諮詢服務(服務時間為每週三下午2時至3時,星期假日則免;駐點人員如因故無法至本所服務時,應事先向本所請假,如未請假或每月之請假日數逾越2日每日罰款1000元,於契約期滿時本所退還之履約保證金時或於支付保險費時扣除)。 六、有關投標須知第八十一條、契約書第二、五、七條、第八條第(二十二)至(二十九)款、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規定內容,併請詳閱。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苗栗縣通霄鎮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7/11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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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苗栗縣通霄鎮公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