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其後續擴充情形及上限:本採購案擬向廠商增購新台幣918,776元整,其項目及內容為:擴充之期間為109年度內,擴充期限至109年12月31日止,並依本契約原決標議定之各級服務費率計價付款,餘詳如契約書及投標須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200元整;應至苗栗縣通霄鎮農會繳費
履約期限
規劃設計部份:自決標之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顧問機構(事務所),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
2.履約期間:規劃設計部份:自決標之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廠商需於機關通知函收到之次日起20日曆天內將委託成果送交機關,餘詳如契約書。
3.擴充之期間為 109 年度內,依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辦理擴充追加,擴充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預算金額為新台幣918,776元,擴充期限至 109年12月31日止(已委託之工作仍應依本契約第三條履約期限規定辦理),並依本契約原決標議定之各級服務費率計價付款。後續擴充之執行經機關確認通知廠商於7日曆天內換文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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