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工程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擴充之提出期間為106年度內,依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辦理擴充追加,擴充工程預算金額為新台幣20,000,000元,擴充期限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洽本所農業課,招標文件費新台幣200元整
履約期限
自簽定契約之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基本資格:領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之合格廠商及其他依法令提供規劃設計監造等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
二、廠商特定資格:無。
三、押標金:無。
四、圖說(文件)工本費:新台幣200元整。
五、押圖費:無。
六、本案如為上級補助款適用台灣銀行協助苗栗縣政府成立之融資平台,於付款時廠商需支付4%利息。
七、本案如為代辦經費,俟驗收結算完竣送請委辦機關撥付經費後付款。
附加說明
一、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現場領購(請於上班時間內親洽本所農業課)、郵購(請附回郵信封) 並自行估算郵遞時間、電子領標。
二、開標地點:本所3樓會議室。
三、押標金額度:無。
四、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它天然災害,且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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