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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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18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苗栗縣苗栗市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6.45.51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鄧佩盈 |
| 聯絡電話 | (037)331911#210 |
| 機關地址 | 360苗栗縣苗栗市建功里府前路76號 |
| 傳真號碼 | (037)33761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租賃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預計金額 | 13,000,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依契約履約標的項目及單價與原廠商按實際施作項目增購,增加項目之採購數量,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增購項目均與原契約保固相同,保留增購預算上限新台幣150,000元整。增購期間為110年至115年之租賃期間。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9/09/2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是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苗栗縣苗栗市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9/10/12 17:00 |
| 開標時間 | 109/10/13 09:30 |
| 開標地點 | 本所3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30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60苗栗縣苗栗市建功里府前路76號(專人送達請利用上班時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廠商應於110年7月31日前履行招標文件載明採購標的之供應。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需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公司、行號或業者,具合格證件者,且其登記項目符合下列其一項目或其他與本案相關之項目:E603010電纜安裝工程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E601020電器安裝業、E603090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F113020電器批發業、J502020社區共同天線電視設備業、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E601010電器承裝業,或與本案標的製造、買賣相關業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本採購案係屬延續性計畫,採分年編列預算且有一次發包或簽約辦理之必要,爰尚未完成立法程序之分年預估需用金額,先行招標、決標。得標廠商應徵得本所同意後,始得履約,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本所不負賠償責任。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獲立法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本所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二、評選作業流程: 符合本徵選案資格審查之應徵廠商,應於通知之評選日期、地點接受本所評選委員進行評選,其程序如次: (一) 由應徵廠商投標文件先後決定簡報次序。 (二)廠商提出20分鐘簡報,結束後進行評審提問,再進行10分鐘廠商答覆。 (三)由評選委員依審查標準評分,評選最有利標廠商。 (四)評選項目及權重: 1.品質及功能效益-30%。 2.保固及售後服務-20%。 3.價格-20%。 4.履約能力-20%。 5.簡報及答詢-5%。 6.回饋-5%。 (五) 參加廠商請自備電腦,本所備有投影機。 三、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布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 四、領標者請自行估量領、投標往返所需時間。所送之應徵文件、企劃書等資料,本所收件後不予退還。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苗栗縣苗栗市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9/10/12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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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苗栗縣苗栗市公所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