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否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A棟1樓(新竹縣政府工程發包中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A棟3樓(交通旅遊處觀光工程科)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工程驗收結算且提報中央機關之結案報告書核備完成。
廠商資格摘要
(1-1)專業技師事務所:
a.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結構工程
c.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1-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a.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結構工程。
c.當年度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d.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1-3)補充說明證明文件:
Ⅰ、公司請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屬特許行業者(營業項目代碼最後一碼為1者,為特許行業)應另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登記證明文件。
Ⅱ、技師或個人執業事務所請檢附執業執照文件。
Ⅲ、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文件: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請檢附當年度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
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技師或個人執業事務所請檢附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於111年4月29日修正附件11-評選須知內容(其他附件無修正),因此展延截止投標日為111年5月3日17時,開標日展延為111年5月4日早上9:30開標。
二、本案評選會議已訂於111年5月4日下午15時整辦理,如資格符合之投標廠商請預先準備參加下午採購評選會議,預先準備相關評選簡報及報告人員,以利本案進行。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