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履約期限
依本案計畫需求說明書「陸、各階段工作期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廠商應擇一檢附)
(1-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出具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及執業於投標廠商之都市計畫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1-2)(聯合)技師事務所:應出具執業於投標廠商之都市計畫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1-3)(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應出具建築師證書、開業於投標廠商之開業證書影本。
(1-4)國內設有建築、都市計畫或地政相關科系之大專院校:核准設立之公函、立案證明、法人登記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開登記或設立文件,未載明符合投標資格之內容時,廠商應另附其他文件佐證之,諸如科、系、組等之組織系統表)。
(1-5)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應出具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組織章程(成立目的、宗旨或任務須與本案標的相關)。
(1-6)依法令登記或設立符合投資顧問業(營業項目代碼I102010)或管理顧問業(營業項目代碼I103060)之廠商:應出具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各項工作項目作業經費請投標廠商依實際工作項目製作經費分析表。
(二)本標案僅提供電子領標;欲領標廠商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取(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三)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投標時請附上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四)參與本機關投標廠商應注意「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及但書第1款第2項規範-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補助、買賣、租賃、承攬或其他具有對價之交易行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二、依法令規定經由公平競爭方式,以公告程序辦理之採購、標售、標租或招標設定用益物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