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112年度後續擴充金額及方式:
(一)後續擴充保留增購金額新臺幣305萬7,100元(依當年度預算編列數):
1.機關支付118萬5,100元;2.依本採購案服務需求說明之收退費標準向使用者收取費用預估187萬2,000元。
二、機關得於110-111年度對得標廠商辦理年度評鑑,分數達80分以上表現優良者,經招標機關簽核後,邀請得標廠商辦理112年度委託服務案續約,期限至112年12月31日止。
三、113年度後續擴充金額及方式與112年度相同,期限至113年12月31日止。
後續擴充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府B棟二樓社會處婦幼新住民科辦公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1.章程或業務項目與兒童福利或社會福利相關之非屬營利事業法人或團體。
2.設有與兒童福利或社會福利相關科、系、所之學校。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法人、團體資格證明文件
1.國內學校:須有設立兒童福利或社會福利等相關科系所之學校。
2.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機構及社會團體:應提出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
3.文教基金會:應提出捐助章程明定辦理兒童福利或社會福利且執行著有績效。
4.人民團體:成立宗旨或任務具有兒童福利或社會福利服務等相關項目者,且應檢具立案證明書。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僱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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