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新竹縣政府 |
|---|---|
| 機關代碼 | 3.76.44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吳小姐 |
| 聯絡電話 | (03)5518101#3726 |
| 機關代碼 | 3.76.44 |
| 單位名稱 | 行政處 |
| 機關地址 |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
| 聯絡人 | 吳小姐 |
| 聯絡電話 | (03)5518101#3726 |
| 傳真號碼 | (03)551905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否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案保留擴充金額新臺幣594萬元整(含稅)之權利,於111年12月31日前得以原契約單價、條件核算付款,項目預計如下,如有新增項目再另行議價: (一)每月進線量達4,000通以上,機關得視實際狀況評估後通知廠商增加人力,並得以原契約單價、條件核算付款。 (二)機關得視廠商履約情形,得以原契約單價、條件續約,如有新增項目再另行議價。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0/10/2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0/11/09 13:00 |
| 開標時間 | 110/11/09 14:00 |
| 開標地點 |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新竹縣政府行政處研考科(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投標廠商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投標廠商應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得提供本專業服務之工商行號(指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法人、團體、大學院校、學術或研究機構。 (二)投標廠商應提送之相關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本招標案僅提供電子領標;欲領標廠商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取。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2.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1) |
| 法務部調查局 | 地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檢舉電話:(02)29177777(2) |
| 法務部調查局新竹縣調查站 | 地址: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檢舉電話:(03)5558888(3) |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 地址:110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4) |
| 新竹縣政府政風處 | 地址:竹北市郵局4之1號信箱電話:(03)5511684傳真:(03)5513672(5) |
| 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 地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電話:(03)5518101轉3624傳真:(03)5513672 3.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新竹縣政府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0/11/09 13: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