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新竹縣政府 |
|---|---|
| 機關代碼 | 3.76.44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79 - 其他商業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曾文祥 |
| 聯絡電話 | (03)5518101#2774 |
| 機關代碼 | 3.76.44 |
| 單位名稱 | 交通旅遊處交通管理科 |
| 機關地址 |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
| 聯絡人 | 曾文祥 |
| 聯絡電話 | (03)5518101#2774 |
| 傳真號碼 | (03)558747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機關保留得向得標廠商依原契約相關規定與決標單價之價金辦理後續擴充權利: (1)後續擴充金額:擴充金額上限新臺幣1,840,000元整。 (2)後續擴充期間:原履約期限再延長3個月,不得超過3個月或施做數量金額達總擴充金額上限1,840,000元整,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3)是否辦理後續擴充,將視機關財源狀況辦理。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4/12/0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4/12/30 09:00 |
| 開標時間 | 104/12/30 10:00 |
| 開標地點 | 新竹縣政府綜合發展處庶務科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70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新竹縣政府綜合發展處庶務科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機關通知日起至106.12.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基本資格:營業項目代碼有「資訊服務業」(I301)之商工登記資料,並曾從事路邊停車場委託開單或經營管理。 二、應附具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路邊停車場委託開單或經營管理實績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1)本招標案僅提供電子領標;欲領標廠商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取。(2)廠商得標後請以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消費稅科或竹東分處開立之印花稅繳款書繳納。(3)參與本機關投標廠商應注意「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9條規範-公職人員(包含民意代表)其關係人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之營利事業(廠商)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4)疑義及異議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5)檢舉受理單位: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臺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地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法務部調查局新竹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3)5558888;地址: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3)5518101轉3624;傳真(03)5513672;地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新竹縣政府政風處連絡電話(03)5511684;傳真(03)5513672;地址:竹北市郵局4之1號信箱。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新竹縣政府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4/12/30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