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新竹縣政府 |
|---|---|
| 機關代碼 | 3.76.44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徐誌隆 |
| 聯絡電話 | (03)5518101#5637 |
| 機關地址 |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
| 傳真號碼 | (03)551135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1,157,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07/1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是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07/21 13:30 |
| 開標時間 | 115/07/21 14:45 |
| 開標地點 | 新竹縣政府A棟1樓開標室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行政處採購科-F棟1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竹縣五峰鄉(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5年9月30日前將細部設計(初版)送達本府,並於地方說明會(最後一場)結束次日起30日內將修正後細部設計成果報告送達本府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負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具下列資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土木或結構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需聘有土木或結構工程技師為專任執業技師且領有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有效商業團體會員證、最近一期或前期營業稅納稅證明、土木或結構工程技師執業執照。 2.技師事務所需領有土木或結構工程技師執業執照、有效技師公會會員證、最近一期或前期所得稅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本採購履約地點位於原住民族地區,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辦理。投標廠商如屬依法設立之原住民機構、法人、團體或合作社者,應檢附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政府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核發之有效證明文件,俾供機關辦理優先決標資格審查。未檢附者,視為非屬原住民機構、法人、團體或合作社,不影響其投標資格,但不得適用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之優先決標規定。 ------------------------------------------------------------------------------- 本採購履約地點位於原住民族地區,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辦理。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採公開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辦理,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開標後依2階段辦理。本案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廠商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依下列程序辦理: (1)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開標及資格審查。 (2)資格審查合格者中,優先就原住民廠商辦理評審,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並依規定決標;非原住民廠商於此階段不辦理評審。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作成紀錄後,就資格審查合格之非原住民廠商續行辦理評審,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並得決標予非原住民廠商: 1.無原住民廠商投標。 2.無資格審查合格之原住民廠商。 3.原住民廠商經評審無符合需要者。 4.住民廠商經比價或議價後仍無法決標。 5.其他依法無法決標之情形。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新竹縣政府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7/21 13: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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