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108-0021 已截止

108年度新竹縣公共設施管線位置調查暨系統建置計畫委託資訊服務案

新竹縣政府 公告日:108/03/18 截止日:108/03/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3,241,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8/03/25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竹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養護科
聯絡電話 (03)5518101#2568
機關代碼 3.76.44
單位名稱 工務處
機關地址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聯絡人 養護科
聯絡電話 (03)5518101#2568
傳真號碼 (03)5541464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5,000,000元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2 內政部營建署
補助金額 1,9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3/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3/25 09:20
開標時間 108/03/25 09:30
開標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新竹縣政府工程發包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新竹縣政府工務處養護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預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研究機構、公司、財團法人、社團 法人、政府立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營(執)業項目應列有與本標案有關之測量及資訊服務項目。 (詳細廠商資格摘要續接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細廠商資格摘要續接附加說明) (一)基本資格:研究機構、公司、財團法人、社團 法人、政府立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營(執)業項目應列有與本標案有關之測量及資訊服務項目。 (二)繳交證明文件: 1.研究機構: (1)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出具該廠商參與本案之授權書或公文 2.公司 (1)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需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0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投標廠商請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未檢附者視為無效標。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其屬所得稅者,「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均可資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5)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A.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Ⅰ.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收件日前半年以內。 Ⅱ.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Ⅲ.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甲、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乙、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丙、資料查詢日期。 丁、廠商統一編號及名稱。 B.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蓋章者無效。 3.政府機關或財團法人投標者請檢附由政府機關或財團法人出具承攬本案意願之相關文件或公函等正本,餘為影本。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3/25 09:2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新竹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養護科
聯絡電話
(03)5518101#2568
機關代碼
3.76.44
單位名稱
工務處
機關地址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聯絡人
養護科
聯絡電話
(03)5518101#2568
傳真號碼
(03)5541464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5,000,000元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2 內政部營建署
補助金額
1,9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3/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3/25 09:20
開標時間
108/03/25 09:30
開標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新竹縣政府工程發包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新竹縣政府工務處養護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預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研究機構、公司、財團法人、社團 法人、政府立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營(執)業項目應列有與本標案有關之測量及資訊服務項目。 (詳細廠商資格摘要續接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細廠商資格摘要續接附加說明) (一)基本資格:研究機構、公司、財團法人、社團 法人、政府立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營(執)業項目應列有與本標案有關之測量及資訊服務項目。 (二)繳交證明文件: 1.研究機構: (1)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出具該廠商參與本案之授權書或公文 2.公司 (1)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需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0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投標廠商請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未檢附者視為無效標。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其屬所得稅者,「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均可資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5)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A.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Ⅰ.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收件日前半年以內。 Ⅱ.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Ⅲ.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甲、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乙、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丙、資料查詢日期。 丁、廠商統一編號及名稱。 B.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蓋章者無效。 3.政府機關或財團法人投標者請檢附由政府機關或財團法人出具承攬本案意願之相關文件或公函等正本,餘為影本。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3/25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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