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02新竹縣竹北市嘉豐十一路二段100號(暫借東興國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案採購金額為新臺幣玖佰捌拾柒萬肆仟零陸拾元整(含後續擴充
期間為106年8月29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所需擴充經費
共計為新臺幣肆佰捌拾捌萬玖仟玖佰陸拾元整。
(2).本案後續擴充部分,如得標廠商履約情形優良,將續依政府採購法
第22條第1項第7款,採限制性招標邀105年度得標廠商議價辦理
。若106年度預算審議不通過或無其他經費來源,則後續擴充不成
立,另如預算被刪減者,本校得保留調整契約價金權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嘉豐十一路二段100號(暫借東興國小)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嘉豐十一路二段100號(暫借東興國小)
履約期限
自105年8月29日至106年6月30日止(以實際上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國內登記有案之公司、行號,應為與本標案相關之廠商,具有履約能力,營業項目有蔬果、水產品、家畜家禽、食品什貨等食品批發、零售廠商或其他與食材供應相關業務。且無受政府採購法第一○三條禁止之規定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網入口-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其營業項目為即時餐食工廠、其他餐飲業(伙食承包、伙食包作)。
2. 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 同業公會會員證影印本(有效期間須本年度有效)
4.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企劃書一式7份
7.其他:詳見資格審查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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