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2/08/11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國民小學 |
|---|---|
| 機關代碼 | 3.76.44.97.95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林佩萱 |
| 聯絡電話 | (03)5538656#138 |
| 機關地址 |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九路65號 |
| 傳真號碼 | (03)553851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
|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 24,929,754元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76.44 新竹縣政府 |
| 補助金額 | 155,228,844元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07/2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1/08/09 17:00 |
| 開標時間 | 111/08/10 10:00 |
| 開標地點 |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九路65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700萬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九路65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365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資格:(一)單獨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基本資格:1. 甲等綜合營造業。2. 甲級電器承裝業。3. 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二) 共同投標廠商應分別符合甲等綜合營造業及甲級電器承裝業或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之任一資格,三項資格均需有廠商分別符合該項資格。(三) 其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許可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級電器承裝業)2.營造業登記證、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或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證。3. 當年度公會員證。4.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影本。5.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詳見投標須知第64條#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附加說明 | 一、除須附上列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外,另需附以下廠商資格證明文件如下:(一)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二) 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單獨投標者免)。(三)報價資料。(以PCCES系統列印之標單總表、標單詳細表、單價分析表、標單資源統計表)(四)押標金繳納單據及證明正本。(五)投標切結書。(六)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三、本案可共同投標亦允許廠商得單獨投標。 四、共同投標成員不得對同一採購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 五、共同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由共同投標協議書(以中文書寫)指定之代表人簽署並法院完成公證。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載明下列事項,於得標後列入契約: 1、招標案號、標的名稱、機關名稱及共同投標廠商各成員之名稱、地址、電話、負責人。 2、共同投標廠商之代表廠商、代表人及其權責。 3、各成員之主辦項目及所占契約金額比率。 4、各成員於得標後連帶負履行契約責任。5、契約價金請(受)領之方式、項目及金額。 6、成員有破產或其他重大情事,致無法繼續共同履約者,同意將其契約之一切權利義務由其他成員另覓之廠商或其他成員繼受。 7、招標文件規定之其他事項。 前項協議書內容與契約規定不符者,以契約規定為準。 第一項協議書內容,非經機關同意不得變更。 六、投標文件之補充或更正及契約文件之簽訂、補充或更正,亦同。繳納押標金及保證金,由共同投標協議書所指定之代表廠商繳納。 七、機關對共同投標廠商之代表人之通知,與對共同投標廠商所有成員之通知具同等效力。 八、共同投標廠商所請領之契約價金由代表廠商檢具發票及相關文件後向機關統一請(受)領。 九、本工程施工所產生營建剩餘土石方,應依內政部營建署「公共工程及公有建築工程營建剩餘土石方交換利用作業要點」配合機關指示辦理。並應於處理土石方時通知監造單位或機關辦理督導稽核。 十、共同投標廠商得標後各成員之履約實績,依各成員於共同投標協議書所標示之主辦項目及金額認定之。但由共同投標廠商於驗收後提出各成員實際履約實績者,得依其所提履約實績認定之。 十一、依規範申辦保險、空污費申報及結案辦理。 十二、廠商得標後請於本府稅捐稽徵局或竹東分局開立之印花稅繳款書繳納。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國民小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8/09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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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國民小學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