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於民國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保留增購新臺幣500萬元之權利,並得以原契約條款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嘉豐六路一段101號
廠商資格摘要
1.持有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廠商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2、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營業稅款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為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 最近三年無退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自公告日起,至109年6月12日前以書面向本校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
2.領標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09年6月16日12時00分截止收件日。
3.開標時間:109年6月17日10時00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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