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08 已決標公告

新竹縣立新豐國民中學105學年度校外教學勞務採購案

新竹縣立新豐國民中學 決標日:105/09/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吉象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分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90,200
原始預算
$ 1,690,200
底價金額
$ 1,690,2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竹縣立新豐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76.44.96.1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靉懿
聯絡電話 (035)596573#30
機關代碼 3.76.44.96.10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04新竹縣新豐鄉成德街36號
聯絡人 陳靉懿
聯絡電話 (035)596573#30
傳真號碼 (035)57246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690,2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5/09/10
原公告日 105/09/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09/21 17:00
開標時間 105/09/22 13:00
開標地點 304新竹縣新豐鄉成德街3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4新竹縣新豐鄉成德街3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6,17,18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符合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規定之廠商 2.廠商或負責人與招標機關之首長/採購案之洽辦機關之首長/受委託辦理採購之法人或團體之負責人,不得有採購法第15條第4項規定之涉及本人、配偶、三親等以內血親或姻親,或同財共居親屬之利益之情形。3.廠商不得是採購法第38條規定之政黨或與政黨具關係企業關係之廠商。4.廠商不得有或將有採購法第59條第2項所稱支付他人佣金、比例金、仲介費、後謝金或其他利益為條件,促成採購契約之簽訂之情形。5.廠商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6.廠商、共同投標廠商或分包廠商是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及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1項所規定之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九年級 (一)活動地點: 第1天:車上卡拉OK歡唱、午餐(七菜一湯一水果二飲料)、南部地區著名博物館、南部知名藝 術特區、南部知名購物廣場晚餐(學生晚餐自理)、南部知名購物廣場自由活動、住南 部知名飯店(4~6人房)、宵夜(紙碗泡麵+飲料)。第2天:飯店內自助早餐、高雄知名遊樂園、午餐(學生100元餐卷)、車上卡拉OK歡唱、南部觀光夜市踩街活動、晚餐(學生晚餐自理)、住南部知名飯店(4~6人房)、宵夜(紙碗泡麵+飲料)。第3天:飯店內自助早餐、參觀南部古蹟、午餐(七菜一湯一水果二飲料) 、車上卡拉OK歡唱、參觀南部日式建築、南部知名博物館、車上卡拉OK歡唱,約5:30左右到校。 (二)數量:九年級學生總計約211人,共9個班(含體育班、特教班),廠商須依各班需求提供清寒免費名額,繳費人數平均25人(含)以上不拆車,體育、特教共一車(共8輛車)。帶隊教師及行政人員約12名。 (三)活動日期:106年1月16、17、18日。 (四)概算金額:新台幣1,019,900元整 (4,700元* 211人+2,350元*12人)。(平均學生每人新台幣4,700元整、教師每人新台幣2,350元整為上限)。 (五)費用:出發日之前的遊覽車逃生演練、含每班一位有經驗帶班團康人員(團康人員須有帶團經驗)、5年以內合法遊覽車車齡、8輛車車資、門票、保險費(200萬旅遊責任險、10萬醫療險、150萬乘客險)、活動手冊、二早餐、三午餐(二合菜含飲料與100元餐劵)、二宵夜、住宿二晚、優惠各班清寒學生一名(免費)、飲用水無限提供。估計每位學生繳交約四千七百元(上限)、帶隊教師每人約2350元為上限、以招標得標價收費。活動過程含得標廠商須派遣隨隊護士一名及一位照相人員。另含一位本校畢冊合作廠商之照相人員(費用由畢冊合作廠商自行負擔)。 ※八年級 (一)活動地點:以隔宿露營為主題,地點:北部地區知名遊樂園。學生穿迷彩服、學生、老師皆住在樂園附設的飯店內。兩天一夜進行山訓活動、漆彈打靶、烤肉、炊事活動、生動的課程。晚上要有營火晚會。 (二)數量:八年級學生總計約206人,共9個班(含體育班、特教班),每車約35人。帶隊教師 及行政人員約12名。 (三)活動日期:106年1月17、18日。 (四)概算金額:新台幣508,800元整 (2,400元* 206人+1,200元*12人)。(平均學生每人新台幣2,400元整、教師每人新台幣1,200元整為上限)。 (五)費用:出發日之前的遊覽車逃生演練、含每班一位有經驗帶班團康人員(團康人員須有帶團經驗)、5年以內合法遊覽車車齡、車資、門票、保險費(200萬旅遊責任險、10萬醫療險、150萬乘客險)、活動手冊、一早餐、兩午餐、一晚餐、一宵夜,優惠各班清寒學生一名(免費)、飲用水無限提供。估計每位學生繳交約2400元(上限)、帶隊教師每人約1200元為上限、以招標得標價收費。活動過程含得標廠商須派遣隨隊護士一名及一位照相人員。 ※七年級 (一)活動地點:學校出發至北部地區客家文化園區或柿餅工廠→北部地區野生動物園進行生命教育活動→北部地區知名遊樂園→午餐→闖關活動、環境教育(填寫學習單)→返回學 校(17:00)。 (二)數量:七年級學生人數總計約 164人,共7個班(含體育班、特教班)繳費人數平均25人(含)以上不拆車,體育、特教班共一車(共6輛車)。帶隊教師及行政人員約12名。 (三)活動日期:106年1月18日。 (四)概算金額:新台幣161,500元整 ( 950元* 164人+ 475元*12人) (平均學生每人新台幣 950 元整、教師每人新台幣 475 元整為上限)。 (五)費用:出發日之前的遊覽車逃生演練、含每班一位有經驗帶班團康人員(團康人員須有帶團經驗)、5年以內合法遊覽車車齡、車資、門票、保險費(200萬旅遊責任險、10萬醫療險、150萬乘客險)、活動手冊、午餐、優惠各班清寒學生一名(免費)、飲用水無限提供。估計每位學生繳交約950元(上限)、帶隊教師每人約475元為上限、以招標得標價收費。活動過程含得標廠商須派遣隨隊護士一名及一位照相人員。 本採購案於105年9月8日上網公告,截止收件日為105年9月21日下午5點,開標日為105年9月22日下午1點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立新豐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4.96.10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靉懿
聯絡電話
(035)596573#30
機關代碼
3.76.44.96.10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04新竹縣新豐鄉成德街36號
聯絡人
陳靉懿
聯絡電話
(035)596573#30
傳真號碼
(035)572469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690,2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5/09/10
原公告日
105/09/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09/21 17:00
開標時間
105/09/22 13:00
開標地點
304新竹縣新豐鄉成德街3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4新竹縣新豐鄉成德街3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6,17,18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符合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規定之廠商 2.廠商或負責人與招標機關之首長/採購案之洽辦機關之首長/受委託辦理採購之法人或團體之負責人,不得有採購法第15條第4項規定之涉及本人、配偶、三親等以內血親或姻親,或同財共居親屬之利益之情形。3.廠商不得是採購法第38條規定之政黨或與政黨具關係企業關係之廠商。4.廠商不得有或將有採購法第59條第2項所稱支付他人佣金、比例金、仲介費、後謝金或其他利益為條件,促成採購契約之簽訂之情形。5.廠商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6.廠商、共同投標廠商或分包廠商是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及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1項所規定之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九年級 (一)活動地點: 第1天:車上卡拉OK歡唱、午餐(七菜一湯一水果二飲料)、南部地區著名博物館、南部知名藝 術特區、南部知名購物廣場晚餐(學生晚餐自理)、南部知名購物廣場自由活動、住南 部知名飯店(4~6人房)、宵夜(紙碗泡麵+飲料)。第2天:飯店內自助早餐、高雄知名遊樂園、午餐(學生100元餐卷)、車上卡拉OK歡唱、南部觀光夜市踩街活動、晚餐(學生晚餐自理)、住南部知名飯店(4~6人房)、宵夜(紙碗泡麵+飲料)。第3天:飯店內自助早餐、參觀南部古蹟、午餐(七菜一湯一水果二飲料) 、車上卡拉OK歡唱、參觀南部日式建築、南部知名博物館、車上卡拉OK歡唱,約5:30左右到校。 (二)數量:九年級學生總計約211人,共9個班(含體育班、特教班),廠商須依各班需求提供清寒免費名額,繳費人數平均25人(含)以上不拆車,體育、特教共一車(共8輛車)。帶隊教師及行政人員約12名。 (三)活動日期:106年1月16、17、18日。 (四)概算金額:新台幣1,019,900元整 (4,700元* 211人+2,350元*12人)。(平均學生每人新台幣4,700元整、教師每人新台幣2,350元整為上限)。 (五)費用:出發日之前的遊覽車逃生演練、含每班一位有經驗帶班團康人員(團康人員須有帶團經驗)、5年以內合法遊覽車車齡、8輛車車資、門票、保險費(200萬旅遊責任險、10萬醫療險、150萬乘客險)、活動手冊、二早餐、三午餐(二合菜含飲料與100元餐劵)、二宵夜、住宿二晚、優惠各班清寒學生一名(免費)、飲用水無限提供。估計每位學生繳交約四千七百元(上限)、帶隊教師每人約2350元為上限、以招標得標價收費。活動過程含得標廠商須派遣隨隊護士一名及一位照相人員。另含一位本校畢冊合作廠商之照相人員(費用由畢冊合作廠商自行負擔)。 ※八年級 (一)活動地點:以隔宿露營為主題,地點:北部地區知名遊樂園。學生穿迷彩服、學生、老師皆住在樂園附設的飯店內。兩天一夜進行山訓活動、漆彈打靶、烤肉、炊事活動、生動的課程。晚上要有營火晚會。 (二)數量:八年級學生總計約206人,共9個班(含體育班、特教班),每車約35人。帶隊教師 及行政人員約12名。 (三)活動日期:106年1月17、18日。 (四)概算金額:新台幣508,800元整 (2,400元* 206人+1,200元*12人)。(平均學生每人新台幣2,400元整、教師每人新台幣1,200元整為上限)。 (五)費用:出發日之前的遊覽車逃生演練、含每班一位有經驗帶班團康人員(團康人員須有帶團經驗)、5年以內合法遊覽車車齡、車資、門票、保險費(200萬旅遊責任險、10萬醫療險、150萬乘客險)、活動手冊、一早餐、兩午餐、一晚餐、一宵夜,優惠各班清寒學生一名(免費)、飲用水無限提供。估計每位學生繳交約2400元(上限)、帶隊教師每人約1200元為上限、以招標得標價收費。活動過程含得標廠商須派遣隨隊護士一名及一位照相人員。 ※七年級 (一)活動地點:學校出發至北部地區客家文化園區或柿餅工廠→北部地區野生動物園進行生命教育活動→北部地區知名遊樂園→午餐→闖關活動、環境教育(填寫學習單)→返回學 校(17:00)。 (二)數量:七年級學生人數總計約 164人,共7個班(含體育班、特教班)繳費人數平均25人(含)以上不拆車,體育、特教班共一車(共6輛車)。帶隊教師及行政人員約12名。 (三)活動日期:106年1月18日。 (四)概算金額:新台幣161,500元整 ( 950元* 164人+ 475元*12人) (平均學生每人新台幣 950 元整、教師每人新台幣 475 元整為上限)。 (五)費用:出發日之前的遊覽車逃生演練、含每班一位有經驗帶班團康人員(團康人員須有帶團經驗)、5年以內合法遊覽車車齡、車資、門票、保險費(200萬旅遊責任險、10萬醫療險、150萬乘客險)、活動手冊、午餐、優惠各班清寒學生一名(免費)、飲用水無限提供。估計每位學生繳交約950元(上限)、帶隊教師每人約475元為上限、以招標得標價收費。活動過程含得標廠商須派遣隨隊護士一名及一位照相人員。 本採購案於105年9月8日上網公告,截止收件日為105年9月21日下午5點,開標日為105年9月22日下午1點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立新豐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21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7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6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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