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資格摘要
1.符合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規定之廠商 2.廠商或負責人與招標機關之首長/採購案之洽辦機關之首長/受委託辦理採購之法人或團體之負責人,不得有採購法第15條第4項規定之涉及本人、配偶、三親等以內血親或姻親,或同財共居親屬之利益之情形。3.廠商不得是採購法第38條規定之政黨或與政黨具關係企業關係之廠商。4.廠商不得有或將有採購法第59條第2項所稱支付他人佣金、比例金、仲介費、後謝金或其他利益為條件,促成採購契約之簽訂之情形。5.廠商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6.廠商、共同投標廠商或分包廠商是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及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1項所規定之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廠商。
附加說明
※九年級
(一)活動地點:
第1天:車上卡拉OK歡唱、午餐(七菜一湯一水果二飲料)、南部地區著名博物館、南部知名藝
術特區、南部知名購物廣場晚餐(學生晚餐自理)、南部知名購物廣場自由活動、住南
部知名飯店(4~6人房)、宵夜(紙碗泡麵+飲料)。第2天:飯店內自助早餐、高雄知名遊樂園、午餐(學生100元餐卷)、車上卡拉OK歡唱、南部觀光夜市踩街活動、晚餐(學生晚餐自理)、住南部知名飯店(4~6人房)、宵夜(紙碗泡麵+飲料)。第3天:飯店內自助早餐、參觀南部古蹟、午餐(七菜一湯一水果二飲料) 、車上卡拉OK歡唱、參觀南部日式建築、南部知名博物館、車上卡拉OK歡唱,約5:30左右到校。
(二)數量:九年級學生總計約211人,共9個班(含體育班、特教班),廠商須依各班需求提供清寒免費名額,繳費人數平均25人(含)以上不拆車,體育、特教共一車(共8輛車)。帶隊教師及行政人員約12名。
(三)活動日期:106年1月16、17、18日。
(四)概算金額:新台幣1,019,900元整 (4,700元* 211人+2,350元*12人)。(平均學生每人新台幣4,700元整、教師每人新台幣2,350元整為上限)。
(五)費用:出發日之前的遊覽車逃生演練、含每班一位有經驗帶班團康人員(團康人員須有帶團經驗)、5年以內合法遊覽車車齡、8輛車車資、門票、保險費(200萬旅遊責任險、10萬醫療險、150萬乘客險)、活動手冊、二早餐、三午餐(二合菜含飲料與100元餐劵)、二宵夜、住宿二晚、優惠各班清寒學生一名(免費)、飲用水無限提供。估計每位學生繳交約四千七百元(上限)、帶隊教師每人約2350元為上限、以招標得標價收費。活動過程含得標廠商須派遣隨隊護士一名及一位照相人員。另含一位本校畢冊合作廠商之照相人員(費用由畢冊合作廠商自行負擔)。
※八年級
(一)活動地點:以隔宿露營為主題,地點:北部地區知名遊樂園。學生穿迷彩服、學生、老師皆住在樂園附設的飯店內。兩天一夜進行山訓活動、漆彈打靶、烤肉、炊事活動、生動的課程。晚上要有營火晚會。
(二)數量:八年級學生總計約206人,共9個班(含體育班、特教班),每車約35人。帶隊教師
及行政人員約12名。
(三)活動日期:106年1月17、18日。
(四)概算金額:新台幣508,800元整 (2,400元* 206人+1,200元*12人)。(平均學生每人新台幣2,400元整、教師每人新台幣1,200元整為上限)。
(五)費用:出發日之前的遊覽車逃生演練、含每班一位有經驗帶班團康人員(團康人員須有帶團經驗)、5年以內合法遊覽車車齡、車資、門票、保險費(200萬旅遊責任險、10萬醫療險、150萬乘客險)、活動手冊、一早餐、兩午餐、一晚餐、一宵夜,優惠各班清寒學生一名(免費)、飲用水無限提供。估計每位學生繳交約2400元(上限)、帶隊教師每人約1200元為上限、以招標得標價收費。活動過程含得標廠商須派遣隨隊護士一名及一位照相人員。
※七年級
(一)活動地點:學校出發至北部地區客家文化園區或柿餅工廠→北部地區野生動物園進行生命教育活動→北部地區知名遊樂園→午餐→闖關活動、環境教育(填寫學習單)→返回學
校(17:00)。
(二)數量:七年級學生人數總計約 164人,共7個班(含體育班、特教班)繳費人數平均25人(含)以上不拆車,體育、特教班共一車(共6輛車)。帶隊教師及行政人員約12名。
(三)活動日期:106年1月18日。
(四)概算金額:新台幣161,500元整 ( 950元* 164人+ 475元*12人) (平均學生每人新台幣 950 元整、教師每人新台幣 475 元整為上限)。
(五)費用:出發日之前的遊覽車逃生演練、含每班一位有經驗帶班團康人員(團康人員須有帶團經驗)、5年以內合法遊覽車車齡、車資、門票、保險費(200萬旅遊責任險、10萬醫療險、150萬乘客險)、活動手冊、午餐、優惠各班清寒學生一名(免費)、飲用水無限提供。估計每位學生繳交約950元(上限)、帶隊教師每人約475元為上限、以招標得標價收費。活動過程含得標廠商須派遣隨隊護士一名及一位照相人員。
本採購案於105年9月8日上網公告,截止收件日為105年9月21日下午5點,開標日為105年9月22日下午1點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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