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否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11新竹縣五峰鄉大隘村6鄰95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團體)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環保工程相關配合公司之影本及同意配合意向書。
3.本年度限期內工商業團體會員證
4.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影本)(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影本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代之。
5.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如乙級承裝業、乙級室內配線技術士、丙級用電設備撿驗技術士及電氣承裝業之會員等相關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委託工作範圍:五峰鄉桃山段526-2地號溫泉井及桃山段510-8號溫泉井。(內容規格及服務詳細數目請參需求規範書或廠商執行計畫書修訂通過版),108年度旨揭服務案服務項目需求如下簡述:
1.水位監測設備(包含安裝及介面讀取等安裝相關作業)。
2.溫泉資料申報服務─每月用水紀錄表雲端填報。
3.水權期間溫泉資料年度申報作業。
4.108年度完成本案履約期間各季各項作業及無待解決事項並機關於核備完成驗收,108(本)年度結束期限為108年12月31日止。
本標案須由廠商擬訂服務建議書,內容包含上述內容;另為供評審委員進行評審,請參考招標須知及評選須知,另請包含撰寫廠商完成相關工程經歷。前述簡述案件可參閱08.需求規範書內敘明項目。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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